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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4-02,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武汉技术中心“技术中心扩建项目二期工程联合试验室消防工程”中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北-武汉,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编号:DF0027GC18DJ-0026,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技术中心扩建项目二期工程联合试验室消防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编号:DF0027GC18DJ-0026)
公示开始时间:2018年3月30日 公示结束时间:2018年4月2日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湖北美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37.68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111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湖北天兆智能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35.23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111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湖北公安科技成果推广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41.02万元,质量:合格达标,工期(交货期):111日历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湖北美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亚鸣,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鄂142000801517。
中标候选人(湖北天兆智能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何少明,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鄂142101210592。
中标候选人(湖北公安科技成果推广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黄迎春,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鄂14214145791。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湖北美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为: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湖北天兆智能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为: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湖北公安科技成果推广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为: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具体方式如下:(1)电子招标投标项目,将纸质版异议材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在东风招投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上传提出;(2)线下招标投标项目,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的异议材料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
1、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无
2、中标候选人的评标价
中标候选人(湖北美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综合评分为:96.14分。
中标候选人(湖北天兆智能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的综合评分为:93.85分。
中标候选人(湖北公安科技成果推广有限公司)的综合评分为:92.57分。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珠山湖大道663号 | 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108号2号楼 | |
联系人:李依依 | 联系人:王惠 | |
电话:027-84306965 | 电话:18107263235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298011254@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