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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PLM系统在线设计实施项目二次
所属区域: | 辽宁-沈阳 | 中标商: | |
加入时间: | 2017.8.14 | 中标金额: | |
摘要:本公告受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8-15,截止日期:2017-9-4,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沈阳PLM系统在线设计实施项目二次,所属区域:辽宁-沈阳,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公司,采购业主: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二次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PLM系统在线设计实施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货单位。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PLM系统在线设计实施项目(二次公告);
2、采购单位: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3、实施地点:华晨汽车工程研究院张士办公区所在地,即: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八号路12号,华晨汽车工程研究院;
4、实施周期:软件模块: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供货,供货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工作;系统实施: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开始实施,2018年1月31日完成实施工作;
5、采购内容:PLM系统在线设计实施,包括软件模块、实施服务等。具体需求及参数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商或代理商;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原厂商出具的原厂商代理商的资质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投标单位须具有PLM系统实施项目方面合同总价在200万元(含)以上案例总数不少于五个;
4、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1人、开发工程师1人、系统架构师1人、实施顾问1人及测试工程师 1人均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它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18日,每日上午8:30至17:00。
2、报名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220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3、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
4、须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为代理商提供原厂商出具的资质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业绩证明(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项目配备人员的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9月4日13:30时。辽宁工程招标公司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整人民币,具体要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丽娜
电 话:024-3166231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联 系 人:张晓可
电 话:024-23382836 13130205060
电子邮件:lngczbgs220@163.com
开户银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06135601040003330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2017年8月14日
关键字:其他,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