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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锦州富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28,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锦州富景馨苑一期工程142#、143#、144#、148#、149#、150#、152#、153#、154#楼非人防地下车库项目监理二次,所属区域:辽宁-锦州,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锦州富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景馨苑(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富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富景馨苑(一期)工程142#、143#、144#、148#、149#、150#、152#、153#、154#楼非人防地下车库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开发区金山路(原金山大街)以北、渤海大街以东。
2.3 计划工期: 自监理合同签订生效起至建设项目经国家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止(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情况安排调整)
2.4 招标范围:富景馨苑(一期)工程142#、143#、144#、148#、149#、150#、152#、153#、154#楼非人防地下车库项目监理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5 质量标准: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技术、设备、经济能力和良好的信誉;总监须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如你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请于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3日(每天8:00 时至 16:00时)到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2万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4.4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驻本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身份证件(以上全部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以便招标人留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年7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为2017年7月18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富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416-809303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绿景湾
联系人:范美涵
电 话:0416-3727777
传 真:0416-3895678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