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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27,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丽水景宁县江滨景观带工程中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丽水-景宁县,所属行业分类:景观,招标代理: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工程名称:景宁县江滨景观带工程 招标序号:景建招A[2017]017号
招标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7年 6月 26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管丽芬0578-2998875
预中标候选人:联合体牵头人:浙江荣景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联合体成员方:苏州园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和包含城市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730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洪余 证书号码:浙133141534834
预中标价:大写:陆仟叁佰零柒万肆仟玖佰玖拾捌元整 (¥:63074998.00元 )
公示时间: 2017 年 6 月 27 日至 2017年 6月29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投诉处理规定》(丽招管办[2014]14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景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8-5080738 。
公示单位(盖章):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盖章):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 6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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