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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24,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葫芦岛兴城市2017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第二批,所属区域:辽宁-葫芦岛-兴城,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代理:兴城市鑫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中 标 结 果 公 示
04292017050323
兴城市2017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第二批)(项目名称)施工招标评标工作于2017年6月21日在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地点)结束,中标候选人经法定程序公示已生效,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本次招标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的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现将中标结果公示1日,如有疑义,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和单位向该项目的监督部门反映。
中标情况如下:
标段名称:兴城市2017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第二批)
中标人名称:葫芦岛锦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 标 人: 兴城市沙后所镇人民政府、兴城市南大满族乡人民政府、兴城市郭家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 兴城市
联 系 人: 关秉哲
联系电话: 0429-5712234
招标代理人:兴城市鑫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兴城市兴海北路164医院东侧
联 系 人: 张伟
联系电话: 0429-5353000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