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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4-28,公告主要内容为:贵州安顺镇宁自治县农村环境整治工程项目麻元村监理招标,所属区域:贵州-安顺-镇宁县,所属行业分类:监理,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镇宁自治县农村环境整治工程项目(麻元村)监理招标
交易结果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扁担山镇人民政府 委托贵州安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的镇宁自治县农村环境整治工程项目(麻元村)监理招标已于2017年04月25日10时3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交易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阳科力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中标价:建安费的0.8%
监理服务期: 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
项目总监: 柯遵举
项目总监资质:
注册(职称)证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宇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价:建安费的0.8%
监理服务期: 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
项目总监: 葛 平
项目总监资质:
注册(职称)证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浙江建协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中标价:建安费的0.8%
监理服务期: 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
项目总监: 林水旺
项目总监资质:
注册(职称)证号:
交易结果公示至2017年05月 03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