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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盘锦高升经济区金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4-20,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盘锦高升经济区水飞蓟及相关产业孵化园标准化厂房项目二期监理,所属区域:辽宁-盘锦,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盘锦明润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盘锦高升经济区金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0.4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7年 4 月 26 日至 2017年5月 3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3000 元/套,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5 月 16日下午14时 00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高升经济区金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盘锦明润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盘山县高升镇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
邮编: 124000 邮 编:124010
联 系 人:李蜜田 联 系 人:王经理
电 话: 0427-2354222 电 话: 13188555698
帐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03873417488
联系人:刘 漫
电 话:0427-2835656
2017年 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