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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盘锦高升经济区水飞蓟及相关产业孵化园标准化厂房项目二期监理

2017-04-20 02:00:51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辽宁-盘锦 中标商:  
加入时间:  2017.4.19 中标金额:  

摘要:本公告受盘锦高升经济区金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4-20,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盘锦高升经济区水飞蓟及相关产业孵化园标准化厂房项目二期监理,所属区域:辽宁-盘锦,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盘锦明润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盘锦高升经济区金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升经济区水飞蓟及相关产业孵化园标准化厂房项目(二期)监理招标(项目名称)已由盘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辽宁省盘锦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盘山县发(2)备【2016】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盘锦高升经济区金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源:申请农发基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高升经济区水飞蓟及相关产业孵化园标准化厂房项目(二期)监理招标(具体招标内容)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盘山县高升镇于家村。
2.2工程规模及招标范围:新建高升经济区水飞蓟及相关产业孵化园标准化厂房项目(二期)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施工监理,建筑面积包括:8055.22m²。

2.3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为:20万元。

2.4工期要求:2017年 6月15日开工至 2017年10 月 31日竣工,计划工期139天(具体以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2.5项目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总监(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需提供本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4 月19日至 2017年 4 月 25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等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办公室(地址: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三楼301室、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427-8650057)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有资格报名确认函,原件开标时现场核验,否则投标无效。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0.4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7年  4 月 26  日至 2017年5月 3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3000 元/套,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5 月 16日下午14时 00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高升经济区金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盘锦明润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盘山县高升镇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

邮编: 124000                           邮 编:124010

联 系 人:李蜜田                       联 系 人:王经理

电 话: 0427-2354222                    电 话: 13188555698

帐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03873417488

联系人:刘 漫 

电 话:0427-2835656

 2017年 4月19日

关键字:监理,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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