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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项目第1标段监理招标中标公告

2017-03-23 02:49:58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贵州 中标商:  
加入时间:  2017.03.22 中标金额:  

摘要:本公告受贵州大龙汇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3-23,截止日期:2017-3-20,公告主要内容为: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项目第1标段监理招标中标公告,所属区域:贵州,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贵州大龙汇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大龙经济开发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项目第1标段监理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项目:大龙经济开发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项目第1标段监理招标
招 标 人:贵州大龙汇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7年3月20日11:00时
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报价(下浮率):1%
      总 得 分:93.14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 四川省兴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报价(下浮率):10 %
      总 得 分:85.90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 北京东方华太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报价(下浮率):1%
  总 得 分:75.48分
公示期:2017年 3 月  22 日-2017年 3 月 24 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筑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招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人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部门: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电    话:0856-3322729




关键字:监理,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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