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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域: | 青海 | 中标商: | |
加入时间: | 2017.03.03 | 中标金额: |
摘要:本公告受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3-04,公告主要内容为:青海“藏药标本室配套设施”项目设备采购第二次废标结果公告,所属区域:青海,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藏药标本室配套设施”项目设备采购(第二次)
废标结果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
陕西恒瑞竞谈(货物)2017-0106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藏药标本室配套设施”项目设备采购(第二次)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人民币58万元整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7年3月3日 |
评标日期 |
2017/03/03 10:00 |
定标日期 |
2017/03/03 09:30 |
废标事项 |
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本项目作废标处理。(下载废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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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参与投标的承包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有效; 3、投标人若是生产商,须提供主要货物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投标人若是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且提供有效的产品合格证书。 4、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5、要求环保型实木材料提供环保证明 6、浸制标本保存液(防腐液)具有CMA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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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李冠明(评标小组组长),魏学庆、骆桂法(业主代表)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单位: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971-8229215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971-4320054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监督部门: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971-6145505 |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