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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盘锦同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0-10,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盘锦盘锦市体育公园项目工程施工,所属区域:辽宁-盘锦,所属行业分类:公园,招标代理:盘锦双吉建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盘锦同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锦市体育公园项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盘锦市兴隆台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关于盘锦市体育公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发改发【2016】4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盘锦同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盘锦市体育公园项目工程施工(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
2.2总投资为2.48亿元,工程造价估算为 2758.9万元。
2.3招标范围:铺装、电气设施、配套建筑、环境设施、绿化等工程。
2.4工期要求: 2016 年 11 月 15 日开工至 2017 年 05 月 15 日竣工,计划工期 182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园林绿化工程一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园林招投标IC卡]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需提供本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3.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0月 9日至 2016 年 10 月 13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41.3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单位必须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6 年 10 月17日至 2016 年 10月 22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01:00 时至 05: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11月 07日 09时3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同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盘锦双吉建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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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 |
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园丁新村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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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张春滨 |
联 系 人: 孙迎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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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427-2660676 |
电 话: 15042769595 |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12962350149 联 系 人:刘 漫 财务室电话:0427-2835656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