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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盘锦辽东湾新区金雁河护砌、洋河街、黄河街、牡丹路道路修复等五项工程监理

2016-09-13 02:40:50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辽宁-盘锦 中标商:  
加入时间:  2016.9.12 中标金额:  

摘要:本公告受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9-13,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盘锦辽东湾新区金雁河护砌、洋河街、黄河街、牡丹路道路修复等五项工程监理,所属区域:辽宁-盘锦,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东湾新区牡丹路道路修复、金雁河护砌等十八项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盘锦辽东湾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辽东湾新区牡丹路道路修复、金雁河护砌等十八项工程立项的批复、辽东湾经发[2015]19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辽东湾新区金雁河护砌、洋河街、黄河街、牡丹路道路修复等五项工程监理(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东湾新区。

2.2合同估算价为 55 万元。

2.3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

2.4工期要求: 2016 年10月 15日开工至 2016 年 12 月 31日竣工,计划工期 78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相关人员需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且能够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需提供本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3.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9 月 12 日至 2016 年 9 月 16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1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单位必须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6 年 9月 19 日至 2016 年 9 月23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02:00 时至 05: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10月 9 日 15 时0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兴隆台区惠宾大街

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红盾小区1-56-577-1A

联 系 人: 张明

联 系 人: 王经理

电 话: 0427-2823749

电 话: 0427-2810499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12962350149

联 系 人:刘 漫

财务室电话:0427-2835656

关键字:监理,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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