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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绥中县交通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8-03,截止日期:2016-8-23,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丹东丹东线冯屯-河北界段改线新建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所属区域:辽宁-丹东,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葫芦岛通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绥中县交通局,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葫芦岛通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受绥中县交通局委托,现对“丹东线(冯屯-河北界段)改线新建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项目编号:TDZB2016FG-FW014)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工程名称:丹东线(冯屯-河北界段)改线新建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2.建设地点:辽宁东戴河新区
3.招标单位:绥中县交通局
4.工程概况:丹东线(冯屯-河北界段)改线新建工程位于辽宁省西南部,绥中县辽宁东戴河新区境内。路线全长约36.1公里。
5. 设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
6.招标类别:服务类
7.招标范围:丹东线(冯屯-河北界段)改线新建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公路专业)甲级资质证书及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证书。具有类似业绩,并要求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编制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资格: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3日━2016年8月7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2.需携带证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针对本招标项目须设立专职授权代表负责本招标项目事宜;专职授权代表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政府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自2015年6月以来的社保证明,如为事业单位编制未办理社保,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公路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及高级职称,以及具有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经验;
(5)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证书;
(6)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请携带以上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到招标本项目招标代理公司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受理。
3. 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500元整,售出不退。
四、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通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滨海街道海星路13号
联系人:牛刚
电 话:0429-3129898
传 真:0429-3151616
招标人:绥中县交通局
地 址:葫芦岛市绥中县新兴街1段1号
联系人:赵树利
电 话:15042990555
五、其它事项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行业配套。
2、开标时间:2016年8月23日9 时 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绥中县交通局会议室,具体开标地点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六、保证金账户: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6年8月22日16:00时前
保证金金额:2万元
保证金缴纳银行:中国银行葫芦岛分行营业部
保证金缴纳账户:葫芦岛通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金缴纳账号:306456317500
保证金缴纳要求:禁止现金缴纳,必须用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返还时退还到缴纳账户。
葫芦岛通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