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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宽甸满族自治县硼海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7-06,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丹东宽甸满族自治县硼海镇美丽乡村建设排水沟工程项目,所属区域:辽宁-丹东-宽甸县,所属行业分类:排水,招标代理:丹东科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宽甸满族自治县硼海镇人民政府,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0415201604003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宽甸满族自治县硼海镇美丽乡村建设排水沟工程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宽甸满族自治县硼海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奖补资金及镇政府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按照宽甸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丹招核准字[2016]0562号),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排水沟工程总长462米。 2.2项目建设地址:本项目位于硼海镇小城镇内,硼海镇派出所下甸子河段。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2.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2.5工期: 2016年8月6日至2016年10月6日。 2.6质量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7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建造师资格要求为水利水电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w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5日至2016年7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6)拟派驻本工程的建造师资格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建造师),到宽甸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2楼1208室购买招标文件。 注:上述材料须提供原件和1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返还,复印件留存)。 4.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26日下午 14时00分,地点为宽甸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2楼12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