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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域: | 安徽-合肥 | 中标商: | |
加入时间: | 2016.05.17 | 中标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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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5-17,公告主要内容为:安徽合肥中盐合肥化工基地二期30万吨/年乙二醇联产碳酸二甲酯项目热电装置2台320t/h锅炉烟气脱硝工程总承,所属区域:安徽-合肥,所属行业分类:锅炉,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中盐合肥化工基地二期30万吨/年乙二醇联产碳酸二甲酯项目热电装置2台320t/h锅炉烟气脱硝工程总承包招标(招标编号:JG2016-06-0177)已于2016年3月22日上午9:30在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浙江天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苏科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2016年 5月 17 日至2016年 5 月 19 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