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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华晨汽车物流辽宁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4-15,截止日期:2016-5-4,公告主要内容为:沈阳华晨汽车物流辽宁有限公司上海备件库房租赁项目,所属区域:辽宁-沈阳,所属行业分类:租赁,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公司,采购业主:华晨汽车物流辽宁有限公司,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华晨汽车物流(辽宁)有限公司委托,对华晨汽车物流(辽宁)有限公司上海备件库房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服务单位,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华晨汽车物流(辽宁)有限公司上海备件库房租赁项目;
2、招标单位:华晨汽车物流(辽宁)有限公司;
3、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4、仓库地点:上海市周边或距离上海市80公里之内的江浙等周边地区;
5、租赁期限:自2016年5月22日起至2017年5月21日止。合同履行顺畅,双方继续合作,之后按整年签署合同。
6、服务内容:仓库一处,初步预计为7000平方米。主要用途为用于储备华晨汽车物流(辽宁)有限公司的售后服务备件(含机油、蓄电池等易燃易爆备品)及相关的辅料、资料等,包括金杯、中华和华颂三个品牌。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合格条件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业务范围含租赁或仓储服务项目;
2、投标人须具有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公司简介及业绩介绍及近三年财务报表;
4、投标库房库具有合法的产权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库房土地使用证或库房产权证,提供证明出租库房建筑面积的图纸或建筑规划审批图;库房所在地属于工业用地;非出租方自有,还需提供与土地所有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或土地所有人提供的授权书,允许出租方对外出租库房;
5、投标库房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库房通过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投标单位须提供通过国家消防验收的相关文件,具备消防检测合格报告或消防检测合格意见书等;库房承重应满足存储备件需要,大于3吨/平方米。库房所在园区,有物业、有保安。
6、投标人须提供一份库房信息文件,明确库房所在地理位置和含有库房长宽高、立柱、门等信息的平面示意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招标文件发售
时间:2016年4月14日--2016年4月19日。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220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
(2)公司简介及业绩介绍及近三年财务报表;
(3)近三年来承接过的同类服务业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投标库房合法的产权证明材料和消防验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若投标仓库产权非投标人所有,投标人除提供投标仓库合法的产权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与产权所有人签订的相关租用合同或协议);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
(7)库房信息文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5月4日13:30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南楼二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六、开标
1、时间:2016年5月4日13:30时。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南楼二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晨汽车物流(辽宁)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卫晓飞
电 话:024-3166681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联 系 人:张晓可
电 话:024-23382836 传 真:024-23372321
电子邮件:lngczbgs220@163.com
开户银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06135601040003330
华晨汽车物流(辽宁)有限公司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