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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盘锦2015年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中湿地保护项目一标段工程招标公告

2016-01-20 02:30:10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辽宁-盘锦 中标商:  
加入时间:  2016.1.19 中标金额:  

摘要:本公告受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1-20,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盘锦2015年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中湿地保护项目一标段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辽宁-盘锦,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中的湿地保护项目一标段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辽宁省林业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辽宁省林业厅关于《辽宁辽河口湿地2015年中央财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实施方案》和《辽宁省盘锦市辽河口生态经济区退耕还湿实施方案》的批复,辽林批字【2015】10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省专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15年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中的湿地保护项目一标段工程(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赵圈河巡护站。
2.2合同估算价为:47.6万元

2.3招标范围:建设内容包括:进站道路和广场进行整治,铺设沥青路面工程。 
2.4工期要求: 2016年 2月 25日开工至 2016 年10月 31日竣工,计划工期 250天(最终以签定合同工期为准)。

2.5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为:巡护站进站路铺设工程,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建造师。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需提供本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1月 19日至 2016年 1月 23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到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投标人方可到招标代理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其他方式不予受理。否则报名无效,招标人有权不接受其投标。资格审查时请各家投标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拟派驻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证(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注册人员)、职称证书、建造师安全B证、劳动合同及企业为其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企业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经劳动部门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0.95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6年1月 19日至 2016年 1月 23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到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 元/套,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2月 15日 9时 3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 (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同时在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219号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27号
邮编: 124010                     邮 编:125002
联 系 人:李玉祥                 联 系 人: 王亮
电 话:0427-2287002              电 话: 0429-3106555

 

帐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支行

账 号:425010100100007091

联系人:高 原 电 话:0427-2835656

 

                                             2016年1月19日
关键字:工程,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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