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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01,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郑州郑煤集团公司2021年度煤矿安全改造设备采购项目(21-31包)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河南-郑州,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编号:HNZB2021040808,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0408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煤集团公司2021年度煤矿安全改造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全部来自财政补贴,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郑煤集团公司2021年度煤矿安全改造设备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全部为财政补贴,规模约8277.5万元人民币,本次招标内容为本项目21-31包 ,设备需求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后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3.1.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且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
3.1.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3.1.3本项目部分包(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允许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制造商与代理其货物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投标)且代理商投标需持有所投标产品货物制造商出具的专项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授权书需具体标明授权日期、授权产品及型号),其余各包投标人均要求为生产厂家(制造商或集成商);
3.1.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渠道和内容包括“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拒绝其参加招标活动。
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17日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nggzy.com),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进行网上操作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招标)》。
4.2招标文件费用:0元。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下载文件时填写准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系统中所留手机号码将作为项目联系人。若由于未填写联系方式或填写的联系方式不正确无法联系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出现未填写联系方式或填写的联系方式不正确等情况请及时与代理机构联系处理相关事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www.hnggzyjy.cn(开标地点(远程开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郑州市经二路12号(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50米路西)),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
注:相关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71-87785721
地址:新密市郑州矿区西街1号(郑煤集团煤炭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女士 张女士 韩先生 石先生
电话:0371-65928024 0371-65921092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九如路交叉口东南200米中原银行8楼812室
电子邮箱:HNZB5928025@126.COM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1日
附件
货物需求一览表
包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使用单位 |
允许投标厂家性质 |
交货期 |
质保期 |
21 |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扩容 |
详见技术要求 |
项 |
1 |
150.00 |
新郑煤电 |
生产厂家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 |
自投入使用后三年内,详见供货要求 |
22 |
瓦斯便携仪智能无人管理平台 |
输入电压:AC170V-260V;输出电压:3.6V/4.2V自动兼容型(详见技术要求) |
套 |
1 |
40.00 |
新郑煤电 |
生产厂家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 |
设备投入运行后24个月 |
23 |
塑料涂覆布正压风筒 |
1000mm*10 |
条 |
500 |
30.00 |
新郑煤电 |
生产厂家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 |
投入使用后一年内,质保期内抗静电、阻燃及其它相关要求出现质量问题无条件处理或调换 |
24 |
低噪音局部通风机 |
FBDY 2*55KW |
台 |
12 |
120.00 |
新郑煤电 |
生产厂家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 |
设备投入运行后12个月,质保期内出现任何故障由厂家无偿处理 |
25 |
底抽巷运输系统改造 |
轻轨、矿车一批 |
项 |
1 |
100.00 |
新郑煤电 |
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5日历天 |
货物验收合格后12个月 |
26 |
底抽巷供电系统改造 |
电缆及开关一批 |
项 |
1 |
200.00 |
新郑煤电 |
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 |
设备及附件、配件的质保期1年,详见供货要求 |
27 |
煤矿瓦斯抽放封孔系统完善 |
聚氯乙烯瓦斯抽放管一批 |
项 |
1 |
200.00 |
新郑煤电 |
生产厂家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5日历天 |
验收合格后18个月,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厂家无条件赔偿或更换 |
28 |
瓦斯抽放管 |
Φ300mm*4000mm(镀锌钢管) |
米 |
5000 |
200.00 |
新郑煤电 |
生产厂家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5日历天 |
验收合格使用12个月,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厂家无条件赔偿或更换 |
29 |
瓦斯抽放管 |
Φ159mm*4000mm(镀锌焊接钢管) |
米 |
7000 |
245.00 |
新郑煤电 |
生产厂家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5日历天 |
验收合格使用12个月,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厂家无条件赔偿或更换 |
30 |
瓦斯抽放分单元系统装置 |
详见技术要求 |
套 |
1 |
150.00 |
新郑煤电 |
生产厂家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 |
保修期1年,在质保期内,设备出现故障,中标单位需免费更换,并免费进行系统升级、改进 |
31 |
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 |
额定载重量:≥3000;爬坡能力:≥12°;最大牵引力:≥20km/h(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1 |
80.00 |
新郑煤电 |
生产厂家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0日历天 |
设备运行合格之日起12个月或到货18个月 |
以上各包匀适用下述要求: 1、交货地点:用户所在地或机电设备管理中心指定地点; *2、超过所投包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供货要求中涉及品牌及型号为参考品牌及型号。 其他:交货期、质保期如与“供货要求”不同,以供货要求为准。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豫工程20210725002011 | 第31包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 |
豫工程20210725002010 | 第30包瓦斯抽放分单元系统装置 |
豫工程20210725002009 | 第29包瓦斯抽放管 |
豫工程20210725002008 | 第28包瓦斯抽放管 |
豫工程20210725002007 | 第27包煤矿瓦斯抽放封孔系统完善 |
豫工程20210725002006 | 第26包底抽巷供电系统改造 |
豫工程20210725002005 | 第25包底抽巷运输系统改造 |
豫工程20210725002004 | 第24包低噪音局部通风机 |
豫工程20210725002003 | 第23包塑料涂覆布正压风筒 |
豫工程20210725002002 | 第22包瓦斯便携仪智能无人管理平台 |
豫工程20210725002001 | 第21包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扩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