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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安宁市人民政府金方街道办事处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5-01,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昆明安宁市金方街道主城区居住环境提升改造EPC总承包项目,所属区域:云南-昆明-安宁,所属行业分类:其他,采购业主:安宁市人民政府金方街道办事处,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安宁市金方街道主城区居住环境提升改造EPC总承包项目已由安发改投资【2021】14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宁市人民政府金方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美丽县城”专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宁市人民政府金方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恒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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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招标内容: 安宁市金方街道主城区居住环境提升改造EPC总承包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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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招标范围: (一)更新改造。人行道及路缘石,面积约11443m2;灯光亮化和路灯, 1350m灯带、 11盏灯安装;绿化面积6350 m2,新种蓝花楹行道树约112颗;屋顶900 m2,雨污分流改造长度约300m; (二)新建工程。景观亭14个, 120m休闲长廊,宣传设施2199m2,氛围营造设施944m,轻钢风雨廊200 m2等工程。 包括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及验收;设计部分工作内容包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设计成果通过供审图机构的审核。施工部分工作内容包含:根据审核通过的施工图纸完成全部工程施工内容,负责相关检测、验收等相关工作,最终施工范围以审核通过的施工图纸范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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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总投资:2086.33万元 | |||
招标规模:1894.47元 | |||
2.4 资金来源:“美丽县城”专项资金 | |||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
2.5 项目实施地点:安宁市金方街道办事处晓塘片区 | |||
2.6 项目实施时间: | |||
2.7 接受联合体投标 | |||
2.8 其他:(1)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版)标准、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须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施工:符合设计要求,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05,确保工程施工一次性验收合格。其中:施工部分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符合《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以及国家、省、市、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工程建设的有关文件,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工期:2021年6月30日前竣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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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 |||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标准扣减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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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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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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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其他:(1)独立法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2)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需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并注册在本单位,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社保证明; (4)技术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社保证明; (5)企业类似业绩要求:2017年至今至少各完成过两个投资金额超过2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和设计业绩; (6)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 (7)信誉要求:涉及投标人的“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失信信息材料,由投标人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投标人没有此项失信信息的,作出声明函,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 (8)投标主体: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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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4-30 15:53 至 2021-05-07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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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6-10 10:0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 |||
5.3 其他(开标规定等):智能开标:服务商可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截标时间前,须提前进入到“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服务商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竞价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子对应的回复,同时,请服务商提前熟悉网上开标的相关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磋商文件附件: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智能开标操作手册(适用服务商和服务商)”。
现场开标:如果服务商选择到现场开标,须携带加密文件的企业数字证书(CA)在投4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安宁市大屯新区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3楼)】,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完成解密、投标文件导入、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服务商逾期到达开标地点或竞价文件无法解密、导入,则视为撤销其竞价文件,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现场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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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安宁市人民政府网(http:// www.kman.gov.cn)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名称:安宁市人民政府金方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名称:云南恒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安宁市昆钢朝阳路 | 招标代理地址:安宁市百花东路东湖财富中心19楼 | ||
招标联系人:白珍燕 | 招标代理联系人:吴凤新 | ||
招标人联系电话:13700674088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8208708394 | ||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8727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