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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4-07,公告主要内容为:陕西安康公开遴选社会资本参与耕地占补平工作投资服务项目资格预审,所属区域:陕西-安康,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衡,采购业主: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公开遴选社会资本(参与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投资服务项目招标实施方案 已由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条件
2.1 项目概况(招标人根据项目前期工作成果提供的项目信息,仅供投资人参考,不应作为投资人报名、投资、决策的依据,投资人应自行调查、评估项目风险,并自主决策。)
(1)项目名称:公开遴选社会资本(参与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投资服务项目。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说明:本项目通过公开遴选社会资本投资方,负责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建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和“投资风险由投资者承担”的原则,由选定的社会资本投资方全额出资建设,承担项目可研编制、初步设计、项目施工、后期管护等各项工作,并负责新增耕地指标入库及新增耕地指标交易。后期将按照比例分配指标以保障投资方的收益。
(4)项目规模:耕地占补平衡规模面积由投资方自行踏勘后,确定符合政策规定的耕地后备资源数量。项目实施周期约24个月。
(5)投资估算/概算和资金筹措方案:本项目总投资依据现场踏勘耕地后备资源数量确定,投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为社会资本投资,投资人自筹。
(6)项目地点: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境内。
2.2其他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投资人具备符合资审要求的资质和资金及政策把握能力,并依法能够建设、生产,或者提供可以不进行招标的政策依据。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2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7-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3.3 履约能力:
(1)具有不低于项目总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提供申请人报名截止日期前7个日历日内履约保函或银行资金证明,履约保证金金额1000.00万元。
(2)具有土地开发整理(整治)或项目管理或投资管理或建筑工程或工程监理或测绘类相关经验。
3.4 商业信誉:
(1)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时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由牵头单位提供。)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申请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连续六个月的完税证明(或纳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和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 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必须是专门从事土地开发整理(整治)的工程公司或项目管理公司或投资管理公司或建筑类公司。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或农林行业工程设计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水土保持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提供)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并满足下列要求(参加联合体的申请人均须满足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特定资格要求可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满足,并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牵头单位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有关部门通报在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再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方的投标响应均无效;
(5)联合体牵头人参与招标、签约与履行协议过程中,联合体各成员仍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以上第3.3项(1)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第3.6项可由联合体单位共同提供满足资质要求的资质证书,其中联合体各单位至少应满足一项符合的资质条件;
(7)以上第3.1项、3.2项、3.4项、3.5项由联合体单位分别提供。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07日至2021年04月1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安康市汉滨区竹园巷118号203室(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以及本资格预审公告第3项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所需资料原件(除第3项申请人资格要求第3.3条履约能力第(2)款外)及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红章)的复印件(采用左侧胶装方式)进行投标登记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份,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4月19日09时00分,地点为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7开标室(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各界导报》等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 自然资源局
地 址:安康市恒口创业大厦六楼
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0915-3619179
邮 编:725000
招标代理机构: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 竹园巷118号2楼
联系人:朱侠
电 话:0915-3160118
邮 编:725000
2021年4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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