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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项目业主)为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2-26,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高明区更合镇2020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所属区域:广东-佛山-高明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采购业主:(项目业主)为,招标编号:GC2021(GM)XZ0009,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高明区更合镇2020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已由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以20200122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编号:GC2021(GM)XZ0009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更合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高明区更合镇下榄、大安、旺田、新围、迳尾、獭坑、角塘经济社。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预算投资约为人民币7007889.74元。
2.3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主要内容是高明区更合镇2020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涉及对高明区更合镇辖区内部分经济社更新改造、防火林带、新增宣传牌等造林施工及管护内容。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工程的投标报价上限为5606311.79元,不设下限。
2.4 计划工期:3年半。其中:
1、2021年为林地清理、整地、挖穴、回土等工序;
2、2022年为造林种植及第一次、第二次抚育阶段;
3、2023年为第三次、第四次抚育阶段;
4、2024年为第五次、第六次抚育阶段。
2.5 承包方式:以中标价进行施工总承包,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造林绿化工程施工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3.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林业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4.3.2对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4.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4.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4.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 2 月 26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缴交招标文件费用(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递交投标文件,否则不予接收。
6.投标保证金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 1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
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要求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中标候选人应在
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及时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 3 月 23 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1年 3 月 23 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更合管理所 |
招标代理机构: |
佛山市悦建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 |
地 址: |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沙村东镇六巷84号103铺 |
邮 编: |
528524 |
邮 编: |
528000 |
联 系 人: |
阮先生 |
联 系 人: |
谭小姐 |
电 话: |
0757-88841286 |
电 话: |
0757-88516699 |
传 真: |
|
传 真: |
0757-88516699 |
2021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