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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2-18,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东莞绿岛花园周边景观提升工程,所属区域:广东-东莞,所属行业分类:景观,招标代理: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编号:SSGSHH1211051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21年02月18日至2021年03月15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3334001001
招标编号: SSGSHH12110510
建设单位: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工程名称:绿岛花园周边景观提升工程
工程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华为绿岛花园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6676524.47元
工程规模:本项目总种植面积约22845平方米,包括草坪、地被、乔木、灌木种植。
发包范围:绿岛花园周边景观提升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内拆除现状岩体及外运处理、现状苗木挖除及外运处理、土石方、绿化场地清表、种植土换填及绿化景观地形处理、绿化种植及养护管理(养护管理时间为六个月)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3)园林绿化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称证上的专业类别必须注明园林绿化(类)专业,非该专业类别或未注明专业类别的不予认可。注:园林绿化(类)专业指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2021年03月26日 至 2021年07月01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1年03月15日09时30分 开标室(9)
投标会时间:2021年03月15日0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9)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02月18日08时30分至2021年02月26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光明大道中云智慧城市产业园F栋301室(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逾期不售(联系人:叶工,电话:13809279236)(工作日售卖,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图纸费: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黄杏瑶 0769-22891052
招标人联系地址:东莞松山湖控股大厦712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叶焕然 0769-22683380
招标代理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光明大道中云智慧城市产业园F栋301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
保证金金额:12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2、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会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 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6、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社保缴纳时间为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之间的任意连续3个月。本工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有: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造价人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取样员):1人;资料员兼劳资管理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注:上述人员均不可兼任,项目班子人员组成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四“项目班子人员要求表”。 7、在发布招标公告时,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同步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发布以供投标人查阅和下载。但如果投标人未按本公告规定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招标代理发出的招标资料领取回执纸质原件作为购买招标文件的原始凭证,开标时投标人必须在开标会上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 8、招标文件每套收取费用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9、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担保。本工程接受的投标担保形式为: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电话:0769-22891052,地址:东莞松山湖控股大厦712室;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光明大道中云智慧城市产业园F栋301室,电话:0769-22683380。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系统辅助资格审查项如下:
1、企业建档信息是否“正常登记”状态。
2、企业营业执照是否过期。
3、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项目总监是否签到。
4、项目负责人、总监是否有在建项目被锁定。
5、投标单位是否缴纳足额保证金(含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委托交易中心收退保证金或保函时启用此项)。
(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由招标单位在开标现场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