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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佛山市南海区金峰大道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第二次

2021-02-08 17:05:51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佛山-南海区 招标业主/代理:  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
加入时间:  2021.02.08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2-08,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佛山市南海区金峰大道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第二次,所属区域:广东-佛山-南海区,所属行业分类:造价咨询,采购业主: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金峰大道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第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市南海区金峰大道建设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南府会函【2020】1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现就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佛山市南海区金峰大道建设工程全长约5.049km,按一级公路兼城市道路功能标准设计,路基宽度40m,设计速度为60km/h

本项目跨佛山一环东线位置设互通式立体交叉1 座;跨里水涌及佛山一环东线处、跨水口水道、里广路位置各设大桥1座;另外在必要位置设置人行过街天桥、设涵洞等构造物。

本项目共设置大桥3座(不含匝道桥)、互通立交1座、下穿武广高铁旱桥1座、涵洞6道、3座人行天桥及3座人行地道。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

2.3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工作内容:

佛山市南海区金峰大道建设工程全线范围内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内容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期限自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结算审查完成包含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勘察设计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含交竣工验收)、工程保修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工程结算及决算阶段等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

备注

佛山市南海区金峰大道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第二次

1、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程估算造价咨询、审核;

2、工程勘察设计阶段的工程概算、预算造价咨询、审核;

3、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预算含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技术规范,其中清单要求采用三级清单格式编制)

4、不平衡报价复核及调整(如有);

5、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报价清单文件

6、确定施工单位的合同价(施工图批复后);

7、较、重大工程变更和电力迁改、管线迁改等工程预算审查;

8、协助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

9、工程计量与支付审核;

10、工程变更、工程索赔审核(或咨询)和工程签证审核;

11、材料调差审核(如有);

12、工程造价纠纷鉴证(如有);

13、合同期中结算、终止结算审核(如有);

14、协助项目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建立全过程造价管理台账;

15、工程结算审核;

16、缺陷责任期修复费用审核(如有)

17、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合同的预、结算编制或审核

18、参加与委托项目有关造价控制的会议;

19、发包人要求的其他造价管理或咨询工作。

 


2.3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

2.4 服务期限

自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结算审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期暂定为8年。鉴于目前该项目处于前期立项阶段,服务时间有可能延长。如服务时间超出8年,咨询人可选择解除合同或继续履行合同。咨询人选择解除合同,由咨询人提前28天向委托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咨询总费用按对应合同费用支付阶段的额度计取(达不到合同费用支付阶段条件的,按上一阶段计取);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服务时间延长,合同费用不作调整。上述情况可能增加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咨询人的报价中,委托人将不另行支付

 

3.投标人资格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业绩信誉,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咨询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应具备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

3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投标人至少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5亿元或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造价咨询业绩造价咨询业绩须至少包含预算审查、清单预算编制或审核、结算审核中的一项)

3.5对投标人的人员要求

3.5.1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1名,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公路甲级造价工程师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资格;

(2)近3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5亿元或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造价咨询业绩造价咨询业绩须至少包含预算审查、清单预算编制或审核、结算审核中的一项)

3.5.2造价工程师

造价工程师2名,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公路甲级造价工程师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资格

3.5.2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出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造价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3.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注: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注:此处“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行为,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中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此款“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期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7投标人被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通报存在不良行为的,在不良行为通报期间,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按《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试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发改招[2013]12号文)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佛山市建设工程投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资管办函[2013]2号),本项目的有关招投标活动的所有事宜均由具有交易员资格的人员办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2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4.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5.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1310830分,截止时间:2021310930分。

5.1.2 开标时间:2021310930分。

5.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302(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

5.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应采用现金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如以上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所发布信息为准。

8.异议和投诉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8.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就该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登记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两阶段评标定标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佛平二路2号

邮  编:528200

联系人:廖小燕、莫劲松

电  话:0757-86284841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广东分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46号华辉大厦2302室

  编:528200

联系人:陈先福、何思静

电  话:0757-82556401-604

传  真:0757-82300722

电子邮990106032@qq.com

 


 

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招标公告附件2:评标办法

关键字:造价咨询,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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