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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2-04,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北石家庄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台高速至京港澳高速段智慧运维系统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河北-石家庄,所属行业分类:公路,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台高速至京港澳高速段智慧运维系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台高速至京港澳高速段智慧运维系统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核准文号:冀发改招标核〔2019〕124 号核准招标,《关于荣乌高速新线京台高速至京港澳高速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19〕696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 《关于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台高速至京港澳高速段智慧运维系统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冀交函审批〔2020〕38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北雄安荣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中央车购税资金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河北雄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49%,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51%,招标人为 河北雄安荣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荣乌高速新线京台高速至京港澳高速段,起自廊坊市永清县南大王庄村南,与京台高速交叉设置枢纽互通,预留东延条件。止于保定市定兴县柳卓村东,与京港澳高速交叉设置枢纽互通,预留西延条件。路线全长 72.814 公里,全线设南大王庄、千人目、独流、泗庄、柳卓5处枢纽互通立交,设土楼、霸州北、马庄、张六庄、白沟北、北田6处服务型互通立交;设匝道收费站6处、服务区3处、停车区1处、养护中心1处、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全线采用双向 8 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12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42 米。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河北雄安新区开展智能出行城市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交规划函〔2020〕410号)要求,在荣乌高速新线建立分车道、分时段智能车辆管控系统,实现车辆智能化管理。围绕荣乌高速新线智慧管控的需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5G等先进技术,搭建集成应急指挥调度、收费运营分析、机电养护、安全监管、配套服务管理等的高速公路智慧运维系统,全面提升智能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工期及服务期限:计划2021年5月交工,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荣乌高速新线项目通过交工验收后24个月。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台高速至京港澳高速段智慧运维系统,包括应急指挥调度子系统、收费运营分析子系统、机电养护子系统、安全监管子系统、配套服务管理子系统及建设所需的硬件系统和公有云服务等支撑系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具有相应的项目研发能力。
3.1.2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5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公路类管理信息系统或公路类数据处理系统研究(开发)的相关服务业绩。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1年(2019年12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
3.1.4其他要求: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本公告增加3.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17年12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人,高级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承担过1项公路类管理信息系统或公路类数据处理系统研究(开发)的相关服务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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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2-24 09:00至2020-12-28 17:00,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1-15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电子签收凭证时间即为电子签到时间。招标人定于2021年1月15日9时00分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7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举行开标会。投标人应确保按时完成电子签到、解密工作。因疫情防范工作需要,招标人只在网上开标大厅开标,不再组织现场开标程序。本公告5.3款修改为逾期未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或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雄安荣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金容南街47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2层 |
邮编: |
071051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高志良 |
联系人: | 张成、吴云良 |
电话: |
0312-5837192、18631926102 |
电话: | 13930451929、13831131703 |
传真: |
0312-5837196 |
传真: | 0311-69052033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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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rhahlf@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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