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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1-29,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广州岭南师范学院湖光校区建设项目首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广州,所属行业分类:造价咨询,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岭南师范学院湖光校区建设项目(首期) 已由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湛发改社(2019)67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业主为 岭南师范学院 ,建设资金省、市财政及岭南师范学院筹集解决,招标人为 岭南师范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岭南师范学院湖光校区建设项目(首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1.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湛江教育基地,东至乌石路,西至环湖路,南至教育四路,北至西环路。
2.1.3工程建设规模:
2.1.3.1概算审核服务涉及总建筑面积为243525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教室、实验实习用房,图书馆、室内体育用房、校行政办公用房、院系级教师办公用房、师生活动用房、会堂、学生宿舍(公寓)、食堂、单身教师宿舍(公寓)、后勤及附属用房共十二项,选择配置的项目有研究生校舍建筑面积补助(实验研究用房、图书馆、学生宿舍),留学生及外籍教师生活用房,专职科研机构研究用房,继续教育用房以及室外体育场地,并配套建设地下室、南大门、道路广场、绿地、给排水管网等室外工程。
2.1.3.2预算审核及施工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涉及建设面积19366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教室、实验实习用房、室内体育用房、院系级教师办公用房、师生活动用房、学生宿舍(公寓)、食堂、后勤及附属用房,选择配置的项目有研究生校舍建筑面积补助(实验研究用房、图书馆、学生宿舍),专职科研机构研究用房,继续教育用房以及室外体育场地,并配套建设地下室、南大门、道路广场、绿地、给排水管网等室外工程。
2.1.4建安费:
2.1.4.1概算审核服务相关建设工程费用123594.97万元,包含土建、装修、机电安装、室外工程等费用。
2.1.4.2预算审核及施工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相关建设工程费用98287万元,包含土建、装修、机电安装、室外工程等费用。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2.2服务需求:岭南师范湖光校区首期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包括:总建筑面积为243525平方米(建设内容见2.1.3.1)的概算审核服务,其中193660平方米(建设内容见2.1.3.2)建设内容的预算审核和施工过程造价服务。
具体包括:
2.2.2.1概算审核阶段
①概算初审:对初步设计单位编制的工程概算书进行初步审核,包括概算所反映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是否与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相符,概算编制依据是否符合现行计价规范及行业标准,概算的单价、计量及各项取费准确合理,着重审核概算是否存在多项、漏项。
②对专业方案及施工图中的错、漏、碰、缺等问题并提出修改意见,协助招标人签订勘察设计合同。
③对审核有问题的概算进行跟踪、指导和完善。
④出具概算审核报告;
⑤督促指导概算报批工作。
2.2.2.2预算阶段(招标阶段)
①审核预算及计算钢筋实际用量。
②提供图纸深化建议。
③提供材料及设备的选型及品牌及生产厂家选用建议。
④根据招标人确定的标段划分,对应各标段及专业划分提供相应的工程造价。
⑤指标分析,向招标人提供影响造价的主要因素,分析主要工程量、分项(专项)工程造价指标的合理性、合规性。
⑥对中标单位的造价文件进行审核,清标,锁定。
⑦提供相关计价、计量、支付、索赔等投资控制条款建议性意见,按时提交审核预算报告、调整意见及合理化建议;
⑧督促指导招标控制价报送政府审核或备查或备案。
2.2.2.3施工阶段(过程控制)
①投资控制。根据投资控制目标及分解目标,制订详细的投资控制方案,建立投资控制模型,对建设期间的项目造价进行实时结算、实时跟踪,动态测算项目投资变化,对投资可能突破限额进行预判及预警,同时提出成本控制建议;根据承包商报送的施工组织计划,进一步完善合同相关条款;对大型专项方案(深基坑、高支模等方案)提出专项论证的建议。
②进度计划安排。制定项目总体投资及施工组织计划,提供资金安排表;根据实际进度与每月实际投资和计划投资作分析比较,分析成本超支的原因和修正项目投资进度计划。
③建立相关付款制度。制订支付管理程序,建立支付台账,审核工程进度款。对各施工单位提出每期进度款对应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客观公正的审核,逐月提交工程用款计划书。协助招标人制定工程成本控制方法,包括合同管理办法、工程变更程序、工程款支付程序等管理办法。建立合同台账,建立完善的合同体系及合同跟踪指标,对合同履行过程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协助招标人进行合同及补充条款的谈判及拟订。
④协同处理合同的分歧和争议。协助招标人处理合同存在的分岐;协助处理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变更谈判、变更的处理程序,检查变更措施的落实情况。
⑤协同处理工程变更、索赔。制订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序,建立变更台账,核实变更资料,审核变更造价,检查变更措施的落实情况,分析变更对投资控制的影响并提出建议。制订索赔处理程序,建立索赔台账,协助委托人处理合同索赔,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防止索赔事件的发生。对收到的承包方的索赔报告进行审查分析,收集索赔和反索赔依据和证据,复核索赔值,起草并提出反索赔报告。
⑥参与图纸会审和工程管理相关协调会。协助界定总包分包工作界面,对影响造价的因素及时提出建议。
⑦钢筋及预埋件计算。依据施工图纸、设计标准和施工操作规程计算或审核钢筋(或铁件)重量,提供完整的钢筋(或铁件)重量计算明细表、汇总表或审核报告。
⑧材料价格的采集。定期收集和整理有关设备材料的市场价格动态信息并提供给招标人,对施工方案、材料选用提供尽可能节省成本的建议,如发生设计变更、材料或设备价格的浮动等,及时向招标人提供书面意见。
⑨定期按月、季、年提交投资控制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项目投资运行状况及趋势预测、合同各项工程款支付情况、工程量进度完成情况、截至当期报告已确认的变更、确认的材料设备价格及材料设备价格的走势、下一步资金计划等。
⑩项目完成后,根据项目的实施情况,提交工程造价控制的最终报告,包括对项目及实施过程的描述,对产生差异的原因及投资控制的效果进行分析,并从成本管理的角度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2.2.2.4负责完成招标人赋予的其他涉及工程造价等方面服务管理的工作。
2.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竣工结算结束。
2.2.4最高投标限价:29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2投标人必须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3.3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投标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4.2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3.4.3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法〔2015〕52号文)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手续。
3.4.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务违法案件当事人”中的记录名单内。
3.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接受投标登记并发布投标文件,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1年1月29日起至2021年2月5日期间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报名。(本项目仅接受网上报名,投标人网上报名须知:投标人可登陆我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http://gpcgd.gd.gov.cn/page_enter.html)进行投标人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投标人于招标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该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后即为报名成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2月23日9时00分至2021年2月23日9时30分;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13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广东政务服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http://bs.gdggzy.org.cn/osh-web/)、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gpcgd.gd.gov.cn)。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gpcgd.gd.gov.cn)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
7.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栾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刘宇靖
电话:020-62791625 电话:0759-3182851
传真:020-83309916 传真:0759-3182700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
邮编:510030 邮编:524048
QQ:3258974236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