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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许昌2020年许昌卷烟厂生产执行系统MES维保及老厂区机房设备维保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1-01-28 01:31:08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河南-许昌 招标业主/代理: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1.01.27 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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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1-28,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许昌2020年许昌卷烟厂生产执行系统MES维保及老厂区机房设备维保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河南-许昌,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招标编号:XCJYC-QG-2020-06,招标文件售价:300,开标地点: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商鼎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东北角升龙广场,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的委托,就2020年许昌卷烟厂生产执行系统(MES)维保及老厂区机房设备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0年许昌卷烟厂生产执行系统(MES)维保及老厂区机房设备维保项目。

2.2招标编号:XCJYC-QG-2020-06

2.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2020年许昌卷烟厂生产执行系统(MES)维保;

二标段:2020年许昌卷烟厂老厂区机房设备维保。

2.5招标内容:

一标段: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MES系统的系统维护。系统维护是对系统的软硬件进行日常维护、紧急故障的处理,系统使用的指导、技术支持和现场技术培训服务,确保整个系统正常运行。

二标段: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老厂区机房设备维保服务,设备主要包括机房精密空调、供配电系统、UPS系统、网络设备的硬件保修等技术支持服务,通过对上述相关设备进行定期、规范化的预防性维护,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针对潜在问题及突发故障制定完善的解决方案,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保证系统稳定运行。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

2.7服务周期: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两年,按照厂规范要求,先签订第一年服务期合同,第一年合同服务期满且供应商用户评价合格,在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结合公司第二年度预算批复情况,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有本次招标所含内容或相关内容);

3.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后附);

3.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提供书面声明,格式后附);

3.5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查询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行贿情况,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贿赂罪-查询企业选择“单位行贿罪”、查询个人选择“行贿罪”,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6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信用良好记录网页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首页-信用服务-分别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 (查询人包含投标人)

3.7凡投标人因违法、违规、违纪被烟草行业或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或许昌卷烟厂纳入黑名单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书面声明,格式后附);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信息;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网页截图);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书面声明,格式后附)

3.10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有商业贿赂行为的;

2)以他人名义投标、低于成本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3)以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供应商准入资质的;

4)有围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行为或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的;

5)转包或违规分包采购合同的;

6)中标后,不执行中标结果或不按照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7)中标后不能安全保供者或提供标的出现质量问题给采购方造成经济损失、安全事故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的;

8)售后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9)不接受采购方监管的;

10)其他违法违规或违约行为

(提供书面声明,格式后附)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起止时间:2021128 日至20212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4.2报名地点: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商鼎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东北角升龙广场3号楼B1523室)。

4.3投标报名需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4)中国裁判文书网贪污贿赂犯罪行为查询;

5)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上查询页截图;

7)提供书面声明(格式后附)

以上证件报名时审查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A4复印件一套存档,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4.招标文件售价:300/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信息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3210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商鼎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东北角升龙广场3号楼B1523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司)外网》、《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内网)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

  址:许昌市明礼街1

联系人:李先生

  话:0374-3351449

招标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3163622

联系人:周女士

  话:0371-58531990

电子邮箱:735808365@qq.com

 

 

20211 27

附件:

书面声明(格式)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

我单位在此承诺:

1.我单位为符合贵厂招标公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招标人可对所有资料进行核实,如若发现我单位提供资料与事实不符,我单位愿意接受招标人任何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三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采购活动等。

2、我单位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

3、我单位承诺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4、我单位承诺无因违法、违规、违纪被烟草行业或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或许昌卷烟厂纳入黑名单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5.与我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参与该项目投标。

6.没有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转包、分包、不串通投标。

7.我单位承诺无商业贿赂行为;我单位承诺不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低于成本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我单位承诺不存在以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供应商准入资质的;我单位承诺不存在围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行为或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的;我单位承诺不存在转包或违规分包采购合同的;若我单位中标我单位承诺在中标后,严格执行中标结果、按照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我单位承诺不存在中标后不能安全保供者或提供标的出现质量问题给采购方造成经济损失、安全事故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的情况;我单位承诺不存在售后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情况;我单位承诺接受采购方监管的;我单位承诺无其他违法违规或违约行为。

我单位承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单位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单位同意招标人拒绝我单位的投标、没收投标保证金、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单位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三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采购活动等。

如本单位虚假承诺,招标人对收取的投标保证金有权不予退还,同时本单位将向招标人的以下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进行赔偿:

1.造成招标人重新发标的损失;

2.造成招标人被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经济损失;

3.造成招标人被其他投标人诉讼、仲裁、投诉造成的全部损失。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关键字:设备,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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