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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暂扣非法运营滞留车辆处置项目

2021-01-25 17:05:52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云南-昆明 招标业主/代理:  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
加入时间:  2021.01.25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1-25,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昆明暂扣非法运营滞留车辆处置项目,所属区域:云南-昆明,所属行业分类:其他,采购业主: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暂扣非法运营滞留车辆处置项目
1.招标条件:
  2008年以来,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交运局的安排部署,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为保全证据,暂扣涉嫌非法运营车辆,由于部分涉嫌非法营运行为人被查获后一走了之,且不按执法部门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调查处理等因素,致使大量涉嫌非法营运暂扣车辆滞留在停车场十年有余。目前,项目招标人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已按照2020年1月1日新修订的《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完成了滞留车辆的评估、公告、催告、集体决策等处置程序,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
    暂扣非法运营滞留车辆处置项目
  2.2 招标范围:
    处置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停放于小海口、龙马两个停放点,共计606辆暂扣非法运营滞留车辆,其中小海口停车场138辆已被停车场方云南新源再生产业有限公司先行予以报废,项目中标人需与云南新源再生产业有限公司协商处理138辆车的废旧材料残值及保管费事宜,并自行收回138辆暂扣非法营运滞留车辆的废旧材料残值。
  2.3 总投资:30.3万元
      招标规模:303000元
  2.4 资金来源: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
  2.6 项目实施时间:
  2.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2.8.1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8.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
  2.8.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满足项目需求。
  2.8.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告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其他: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7年度-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17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若投标人2020年1月1日后成立,附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信誉良好,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上传当天的“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失信信息材料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稿。投标人的“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失信信息材料,由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投标人没有此项失信信息的,作出声明函,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
  4、投标人需具备车辆报废资质和回收能力,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处置过1项政府罚没车辆报废回收类似业绩,提供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
  5、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按照投标时给出的报价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所有款项一次性打入招标人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指定账户后方才可开始拖车报废处置等工作,并配合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完善相关手续,全额上缴财政。
  6、投标人须承诺车辆报废回收后办理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7、投标人须承诺车辆报废回收后1个月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并将注销证明提供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完成销户的,出具情况说明,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1-25 15:05 至 2021-02-01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2-19 10: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   招标代理名称: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金星小区金星广场B栋写字楼   招标代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永昌街道办事处采莲路共信时代广场B幢21楼
  招标联系人:万老师   招标代理联系人:崔路新
  招标人联系电话:0871—65700679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8687031990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3121371



关键字:其他,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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