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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宜良县储备林投资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1-16,公告主要内容为:昆明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国家储备林建设一期PPP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及财务咨询服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云南-昆明-宜良县,所属行业分类:造价咨询,采购业主:宜良县储备林投资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
1.1本招标项目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国家储备林建设(一期)PPP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宜良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宜发改基【2019】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良县储备林投资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80%;自筹:2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及财务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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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招标内容: 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国家储备林建设(一期)PPP项目。营造林工程包括集约人工造林以及现有林改培,总规模49016亩。其中集约人工造林10857亩,现有林改培38159亩;附属设施工程,新建管护房约2000平方米,17700亩造林地配套建设灌溉设施,新建林区道路约200公里,苗圃地建设927亩;监测固定样地设置18个,监测评估系统1个,国家储备林大数据平台1套。本次招标为该项目所涉及的全过程造价咨询及财务咨询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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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及财务咨询服务(具体的招标范围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价格的理由),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阶段、竣工阶段、竣工决算及项目后评价阶段等的造价控制、跟踪管理及财务咨询服务,具体如下: (一)PPP项目日常服务(包括PPP咨询及PPP库内信息维护等):对建设方在PPP项目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予以咨询协助服务,对建设方的成本库及算量库进行协助性服务维护。 (二)分批次的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咨询服务,如需要时需按单项进行拆分财承(分期分批)。 (三)全过程造价咨询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设计施工阶段:完成项目在设计施工阶段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主要包括协助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中造价条款的复核、修订,对概算进行审核、对施工方案进行优化及经济比选,并进行必要的施工图预算编制。 2.项目过程实施阶段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审核已发生工程量及施工图预算,审核各项应计取费用,审核各工程项目价款(单价和总价); (2)审核工程款及其他变更、签证等各类支付申请; (3)对工程变更项目造价进行审核; (4)核实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签证、索赔等事项的真实性及事项和其发生时间节点的合理性; (5)收集及保留相关关键性资料和证据,核定其发生事项; (6)审核及处理各项施工索赔中与资金有关的事宜;协助委托方处理各方索赔事宜,并处理合同纠纷,出具相关报告及意见书; (7)审核各阶段各类合同及协议付款; (8)协助委托方编制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计划,审核材料和设备采购清单; (9)配合委托方进行材料市场询价及定价等相关工作,并出具市场调查分析报告; (10)核定苗木、肥料、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等项目的材料价格。 3.竣工阶段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根据工程施工合同,遵循相关技术规范和规程,对施工单位报审的竣工结算进行审核,并出具竣工结算审核报告。收集整理所有项目涉及到的造价方面的原始资料,以便归档及报备;配合外部审计等。 (四)全过程财务咨询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项目建设期财务过程咨询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委托人提交的财务业务及相关资料进行咨询并出具咨询意见; (2)过程中会计核算及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咨询; (3)过程中项目概算及项目实际执行情况比较; (4)每阶段付款统计及工程结余资金统计; (5)审核征地拆迁费用的收支情况,出具审核报告(根据委托方要求出具如:季度、年度或地块的专项审核报告); 2.竣工决算审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协助建设单位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及编制说明; (2)根据竣工决算及项目后评价的需要,最终根据委托人送审的竣工决算报表及相关资料进行财务决算分析、出具财务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3)审核会计财务处理、财产物资清理及债权债务的情况; (4)基建结余资金等分配情况; (5)决算和概算的差异和原因分析,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 (6)出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报表; (7)核定工程最终竣工交付使用资产; (8)工程投资效益评价; (9)提供相关资料,配合招标人完成竣工决算。 (五)工程造价咨询有关的其他服务(未涉及的服务内容参照《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4-2009)实施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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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总投资:117422万元 | |||
招标规模:4124500元 | |||
2.4 资金来源:银行贷款+自筹 | |||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
2.5 项目实施地点:宜良县 | |||
2.6 项目实施时间: | |||
2.7 接受联合体投标 | |||
2.8 其他:2.8.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主办方)必须为具备工程造价资质且承担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任务的单位。 2.8.2服务周期:自中标通知书收到之日起次日开始,至完成最终竣工决算、审计审定、审计结果经相关部门备案后终结(暂定工期为7年)。 2.8.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4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201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相关全过程造价咨询及财务咨询服务标准、项目造价管理规定及财务审计管理的有关规定及规范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2.8.5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2.8.6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和转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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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 |||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对严重失信主体都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文件和《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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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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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其他:3.5.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甲级资质和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许可证或执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很好服务能力的单位。 3.5.2造价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注:注册单位须为投标单位名称),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该负责人关系在本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近4年(2017年01月01日至今)承担过1个(含)以上类似项目的业绩(造价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指满足①或②:①总投资5亿元(含)以上的审计或招标控制价(拦标价)编制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②单项合同金额200.0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3.5.3财务咨询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高级会计师职称,提供该负责人关系在本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5.4项目组其他成员配置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至少5人(注:不包含造价项目负责人和财务咨询项目负责人,该两位负责人的人选独立,不得兼任),其中须包含驻场人员至少2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均需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5.5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近4年(2017年01月01日至今)承担过1个(含)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满足①和③或者满足②和③):①总投资5亿元(含)以上的审计或招标控制价(拦标价)编制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②单项合同金额200.0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③总投资5亿元(含)以上的竣工决算审计服务业绩。(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评价表或业主证明;且若是造价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造价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5.6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5.7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交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会计报表。(近三年为2017年至2019年;拟投公司成立时间在规定年份内,须提交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 3.5.8信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责令停业阶段;2017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处于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3.5.9投入本项目的设备、仪器最低配置应满足第五章技术规范和要求的第三项。 3.5.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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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1-15 16:17 至 2021-01-22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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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2-05 09:0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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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名称:宜良县储备林投资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名称:昆明卡尔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匡远街道金星社区小坡脚 | 招标代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白云路丹彤大厦19楼B4号 | ||
招标联系人:李工 | 招标代理联系人:王入敏 | ||
招标人联系电话:13700617070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3312530041 | ||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宜良县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7597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