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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佛山市南海区佛山西站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1-12,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佛山西站片区排涝电排站建设工程,所属区域:广东-佛山-南海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佛山市南海区佛山西站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西站片区排涝电排站建设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投审〔2020〕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佛山西站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海区狮山镇佛山西站片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佛山西站片区排涝电排站工程,项目主要内容为:新建环站东路雨水泵站和环站西路雨水泵站共两座排水泵站,建成后其主要任务是在雨季将佛山西站交通枢纽周边道路雨水排水并且具有防洪、排涝等功能。单个泵站设计排水流量约为9.21m3/s,工程级别为Ⅳ级,主要建筑物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临时性建筑物为5级。
2.3计划工期:240日历天内完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完工时间以监理人和招标人确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汛期等因素而延长。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包括新建排水泵站及其配套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即投标最高限价):¥24689580.77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2008)》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合格或以上;同时符合设计要求及《水利水电工程质量验收规程》。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1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及《佛山市水利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广东省水利厅水利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2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局门户网站、佛山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广东省外已开通网上查询打印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注: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40 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参与佛山市南海区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时,提供的相关人员职称证书应为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机构或人社部门认可机构或经人社部门备案机构颁发。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广东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水利项目(招标预算价大于或等于100万)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对投标人拟派的专职安全员要求
4.6.1专职安全员:至少1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广东省外已开通网上查询打印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拟派的专职安全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3拟派专职安全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广东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专职安全员必须在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
5.2报名时间:2021年1月12日至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本项目无需缴交招标文件费。
5.4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或EXCEL)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8.8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采用现金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1年2月3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1年2月3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1年2月3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3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理人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的交易员,还须另行提交投标人一名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交易员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理人与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为同一人。
注: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的投标人委托本地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
7.4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投标人代表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5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两阶段评标定标办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佛山西站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招大兴科路5号B座
联系人:谢江楠
电 话:0757-8667815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栋10楼
邮 编:528200
联系人:区兴柱、李繁星
电 话:0757-86361691
传 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