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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1-12,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桂城街道灯湖片区水质净化厂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所属区域:广东-佛山,所属行业分类:工程,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桂城街道灯湖片区水质净化厂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桂字投审〔202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八路以北、原中凯广场以南、融津路以东,千晖广场北侧绿地以西。
2.2项目建设规模:新建一座地下式水质净化厂和地上公园,设计规模10.0万m3/d,包括新建污水厂的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设施、生产辅助设施以及地面公园绿化景观等,占地面积为30215平方米。其中桂城街道灯湖片区水质净化厂土建规模按照10.0万m3/d一次建成,设备安装分两阶段完成,每个阶段规模为5万m3/d。项目估算总投资111,983.97万元。
2.3服务周期:约8年,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首期营运期结束止。
2.4本项目工作内容、规模和工程总投资额:桂城街道灯湖片区水质净化厂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工程勘察、工程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服务、工程招标代理、BIM技术服务、施工图审查等。本次招标估算价总价为¥7066.13万元,投标报价上限总价为¥5462.90万元。
2.4.1项目管理工作内容: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且完成竣工结算审核之日止,按招标人相关授权,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协助进行设计管理,主导办理项目的报规报建,发承包管理,负责施工现场管理、投资控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结算、保修期满为止的全过程服务;
具体服务内容为: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开工前所需的各项审批手续。协助完成施工图审图备案;负责合同管理,按照所签订的各种合同组织工程建设,协调各单位之间的关系;负责对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安全的管理,对各施工工序的质量进行全面监管;编制项目实施用款计划、建设进度计划,报招标人审批。负责档案管理;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组织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竣工档案并移交招标人;完成项目前期所需报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节能评估报告及评审、交通影响评估报告(含交通分析)及评审、水土保持方案及评审、安全评价等工作)。
2.4.2工程勘察:本项目规划红线图范围内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现状摸查及编制摸查报告、岩土工程勘察(包括钻孔、取样、现场标贯试验、抽水试验、线路作业、水上作业、技术工作、室内试验、路径测量及其它相关工作)、工程测量(地形测量、控制测量、纵横断面测量、地图数字化、图根导线测量、技术工作等)、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地下管线探测、地下管线收测、基坑监测、技术工作等),确保地质资料的准确性与有效性,为后续设计提供依据。
2.4.3工程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根据业主整体规划、建设要求及实际情况提供本项目方案设计,确保设计图纸满足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及建筑、水利、电力、市政管线、给排水、景观等相关专业工程技术标准和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的有关深度和内容要求);初步设计(用地红线内建筑、结构(含基坑支护)、室内外装修、给排水、消防、防雷、通风空调、供配电、电梯、弱电、智能化(配合专业公司设计预留通道)、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按《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规定的二星标准或以上设计)、室外道路、排污、照明、园林景观、室外视频监控等的规划及方案设计)并包括相应内容的初步设计文件及所有评审(包含但不限于深基坑评审)。还需对最终施工图纸的后续实施过程(包含协助办理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手续、施工图设计及整个施工过程)进行跟进和技术支持;海绵城市设计;并确保上述设计图纸满足下阶段施工图设计要求,按时保质按量完成。
2.4.4工程监理: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监理服务。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项目的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4.5造价咨询服务:以成本造价为主线对整个项目的控制管理,包括总体控制;设计阶段造价控制;设计(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对比、优化及管理;设计优化过程的造价分析对比;设计变更方案对比;概算编制、动态管理施工图预算;预算审核;对施工单位编制的结算资料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审核;工程变更签证控制管理;材料价格管理;主要材料、设备市场价格调研;资金计划管理;进度款审核;协助处理索赔及反索赔并审核其造价;工程造价纠纷管理等。
2.4.6工程招标代理:编制本工程的建设及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并按当地要求进行送审备案、组织标前会议、开标、评标、定标等,协助签订合同,完成招标过程中相应的工作内容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事项。
2.4.7 BIM技术服务:
服务阶段 |
服务内容 |
详细应用点 |
设计/施工 |
智慧工地协同平台 |
采用 BIM 平台集成全专业信息模型,以平台为核心,模型为信息载体,关联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等信息,对现场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进行管理,随时记录问题、上传云端,快速协调沟通、解决关闭。 |
平台使用培训 |
根据平台的应用点及功能特性,培训各参建方项目管理人员平台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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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阶段 |
碰撞检查 |
根据各专业模型进行三维碰撞检测,查找专业间的冲突情况,减少(或消除)专业间的冲突问题。 |
设计优化咨询服务 |
1、设计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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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管线综合技术交底 |
基于BIM三维管线综合深化模型与深化设计图纸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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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阶段 |
建立BIM施工模型 |
1、分析图纸、检查规范; |
施工过程可视化模拟、施工方案优化、施工进度和成本的动态管控。 |
1、土方开挖、支撑维护等方案模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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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 BIM 竣工模型 |
1、根据施工图、及变更情况,建立 BIM 竣工模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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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质量、安全、进度等现场资料管理 |
采集现场数据,建立现场质量缺陷、安全风险、文明施工等数据资料,上传平台与BIM模型即时关联。并可将相关质量、安全、文明等工况落实到责任人、在BIM中建立工程资料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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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咨询管理 |
1、进度款支付管理 |
2.4.8施工图审查工作内容:按照国家现有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项目相关设计要求和需求、审查意见、专家评审会意见及各专项报建批文和批复意见等其它依据对工程施工图进行审查工作,对各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提出书面报告,对审查合格的,出具审查合格书。
2.5 承包方式:前期工程咨询服务费和施工图审查费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费、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工程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费、工程招标代理费、BIM技术服务费采用固定费率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现行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服务、BIM技术服务、施工图审查及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并达到合格。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确保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2.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备上述①中监理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选派。联合体各方总数应不超过3个。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2.2.7分包工程应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如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与招标人签订的本合同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给其他单位。承包人如本身已具备相应资质的,资质对应的工作不得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3.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企业资质类别分别为:“监理类企业”、“勘察类企业”、“设计类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若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监理单位)须持有“监理类企业”诚信档案,负责勘察工作的成员单位须持有“勘察类企业”诚信档案,负责设计工作的成员单位须持有“设计类企业”诚信档案,负责造价工作的成员单位须持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档案,负责招标代理工作的成员单位须持有“招标代理机构”诚信档案。
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显示本企业的企业资料、诚信信息分值状态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须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相应往前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7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本单位的业绩为准)近三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项目总投资为1亿元或以上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至少包含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和工程监理)业绩。
4.7.1投标人须提供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1月1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1年2月4日8时45分,截止时间:2021年2月4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1年2月4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一室(301)(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
7.3疫情防控期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会议的相关要求:
7.3.1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获授权的委托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③获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人任一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该交易员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且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限内;如获授权代理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2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3.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招标文件中涉及开标会议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验证、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性、签名确认开标结果的程序均取消。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http://www.nanhai.gov.cn/fsnh/wzjyh/ggzyjyzx/jyxx/)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致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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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10号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庆安路6号 |
邮 编:528200 |
邮 编:528200 |
联 系 人:何先生 |
联 系 人:余远胜、黄德星 |
电 话:0757-81287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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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757-81287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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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