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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1-07,截止日期:7.1.1,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广州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易地新建一期二次,所属区域:广东-广州,所属行业分类:医院,招标代理:广东金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易地新建)一期 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发改资〔2020〕1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 。
2.2 项目建设规模:该工程位于顺德区大良街道, 工程主要内容为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回填,具体内详见图纸及清单。
2.3 计划工期:
本项目的合同工期为210 个日历日,从合同生效日期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2.4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易地新建)一期:招标主要内容包括为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土方开挖部分:开挖面积约62163.6平方米,开挖深度约15.7米,开挖外运方量为673422.55立方米,其中开挖外运土方为486049.55立方米,开挖外运石方为187373.00立方米。
基坑支护部分:基坑支护采用“搅拌桩+放坡+锚索+灌注桩”的支护方案。其中放坡面积为10338.88平方米;钢绞线锚索为21991.5米;灌注桩为12157.5米,最大桩径为1000mm;φ600单轴水泥搅拌桩为13244米,实桩为11352.0米,空桩为1892.0米;φ850三轴水泥搅拌桩为18639.0米,实桩为14539.0米,空桩为4100.0米;土钉、冠梁、排水沟、集水井及钢管护栏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清单。
2.4.2本次招标控制价为¥65113828.02元 。
2.5承包方式:
2.5.1工程费:综合单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符合)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相应的施工资质,具体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建筑相关 专业 中 级(或以上级)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专职安全人员 3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
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7 月至2020年 12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
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 1 月 7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形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金额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或汇入到投标报名回执中所提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1年 1 月 29 日8时 30分,截止时间:2021年 1 月 29 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1年 1 月 29 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投标文件按要求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前,由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递交到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具体会议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公告栏显示为准。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
7.4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投标人代表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方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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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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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李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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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757-22836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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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金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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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云安路云瑞轩5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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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梁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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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57-23623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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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757-23623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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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615862811@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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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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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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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
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