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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域: | 河南-漯河 | 招标业主/代理: |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20.12.15 | 截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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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2-16,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漯河2019年漯河卷烟厂易地技改项目深基坑监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河南-漯河,所属行业分类:监测,招标代理: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编号:LHYC-FW-2020-14,招标文件售价:3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漯河卷烟厂易地技改项目深基坑监测”已由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批准进行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凡具备条件、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漯河卷烟厂易地技改项目深基坑监测
2.2 项目编号:LHYC-FW-2020-14
2.3 项目地点:漯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路以南,漓江路以北,庐山路以东。
2.4 招标范围:动力中心基坑面积约 2035 ㎡,污水处理站基坑面积约 1430 ㎡,基坑深度为3.0~4.3m。按照单体建筑分别提供监测施工组织设计,每个单体建筑需单独提供监测设备。
2.5 服务期限:从基坑工程施工前开始,至地下工程完成时止,约1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基坑监测规范、国家标准要求;主要按《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50497-2019等的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投标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税务证明或网页查询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投标人提供2017年、2018年和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三年的从企业自成立之日起)或财务收支表或出具承诺函,承诺函内容必须包含以上具体要求,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3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机构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投标人提供资质证书和认证证书复印件】
3.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的自2019年12月份至2020年11月份的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
【投标人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5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
【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查询指南:信用中国-进入首页-信用服务-对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进行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进入首页-个人信用-对个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并将查询截图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3.6无行贿查询: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结果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查询内容应包括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对存在有行贿行为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查询渠道: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行贿情况;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贿赂罪-(单位查询单位行贿罪、个人查询行贿罪),分别查询单位和个人是否有行贿记录。如果查询后存在检索内容太多,请投标人逐条仔细核对判别被查询主体是否存在有行贿行为,如不存在行贿行为,请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评标中或评标后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将查询截图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3.7关系查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打印的2019年企业年报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提供在“天眼查”中打印的企业架构图并加盖公章】
3.8被列入烟草行业黑名单或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贿行为黑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的企业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如果存在有被列入烟草行业黑名单或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贿行为黑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的情况,则本企业也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
【评标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供是否存在以上情况的材料说明】
3.9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或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0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及逾期报名者恕不受理);
4.2 获取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304房间)。
4.3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资料
5.1获取招标文件时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附件承诺函、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需提供的资料(包括资格条件中信息查询和承诺资料)的原件与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5.2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投标人资质要求资料原件(或公证件),留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3按以上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资料以提交投标文件中的文件为依据,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资格审查结果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查结果为准,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
5.4投标人必须对出具的资质资格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对报名资料保留复核的权利,一旦发现有造假情况,除取消中标资格、向政府监督部门举报外,投标人三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组织的采购项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1年01月0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508房间)。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外网、《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及《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内网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
地 址:漯河市人民东路518号
邮 编:462000
联系人:张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
联系人:闫老师、刘老师
电 话:0371-61175296/1911
电子邮箱:ZB6777@126.com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
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5日
附件
承诺函(格式)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
1、我单位在此承诺:我单位为符合贵单位招标公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招标人可对所有资料进行核实,如若发现我单位提供资料与事实不符,我单位愿意接受招标人任何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三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采购活动等。
2、我单位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3、我单位承诺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4、我单位承诺,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均无行贿记录。
5、我单位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我单位承诺具备满足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
7、我单位承诺不是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也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8、我单位承诺不属于“被列入烟草行业黑名单或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贿行为黑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的企业;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如果存在有被列入烟草行业黑名单或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贿行为黑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的情况。”
9、我单位承诺本次投标没有与其它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中标后也决不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或转包。
10、我单位承诺,在本项目中不存在串通投标。
11、我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承诺不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破产的;
(4)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违法问题的;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纳入河南中烟不良供应商名单的。
12、如本单位虚假承诺,招标人对收取的投标保证金有权不予退还,同时本单位将向招标人的以下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进行赔偿:
(1)造成招标人重新发标的损失;
(2)造成招标人被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经济损失;
(3)造成招标人被其他投标人诉讼、仲裁、投诉造成的全部损失。
法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