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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2-16,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广州2021年广州局集团公司长沙疾病预防控制所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核酸检测项目 招商,所属区域:广东-广州,所属行业分类:交通运输,招标编号:广38XB5Q1G,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2021年广州局集团公司长沙疾病预防控制所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核酸检测项目 招商公告
时间:2020-12-15 14:43:28 编号:广38XB5Q1G 发布:长沙铁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操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七版)、《广州局集团公司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广铁劳卫函[2020]460号)等法律规范要求,我所拟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核酸检测项目进行公开面招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商编号:
长疾控招[2021]01第001号
二、招商项目名称及基本要求
1.项目名称: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核酸检测,以下简称“新冠核酸”检测。
2.项目预计服务计件数:
“新冠核酸”检测需求计件数主要包括:①铁路从业人员核酸检测人次数;②铁路车站、公寓、食堂等公共场所物体表面采样核酸检测样品数;③铁路列车、汽车等交通工具物体表面采样核酸检测样品数;④铁路相关食品物体表面采样核酸检测样品数;⑤其他上级部门要求开展的核酸检测工作。
预计2021年我所“新冠核酸”检测件次数为2000件次,费用清算以实际检测件次数为准。
3.项目费用:
“新冠核酸”检测费用为:①上门服务:120元/件次;②非上门服务:100.0元/件次。根据实际检测件次数进行清算。
4.服务地点:
湖南省内各地市区,主要为长沙市市区。
5.基本要求:
①竞商人具备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开展“新冠核酸”检测相关资质、人员、设备、生物安全等条件,并对其开展的“新冠核酸”检测工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②竞商人“新冠核酸”检测方法必须使用国家标准方法或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认可的其他检测方法。主要为“基于实时荧光定量RT-PCR法,使用配套核酸提取试剂”。如使用其他方法,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提供书面认可材料。
③竞商人负责各物表、人员采样工作,并提供上门服务。
④竞商人须在采样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提供检测结果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⑤竞商人中商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招商方订立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项下有关竞商人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三、招商工作安排
1.本次招商采取线下报价形式。对三家及以上符合竞商基本要求的竞商人以价低者中商,少于3家竞商人的我所成立洽谈小组进行商务洽谈,以商务洽谈小组综合意见决定中商机构。
2.线下竞商日期为2020年12月18日14:30,竞商地点为长沙疾控所办公楼2楼会议室。
3.竞商联系人:喻业伟,0731-82638397;
4.竞商人竞商时需携带如下资料或文件:
①持有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可开展新冠核酸检测资格证明;
②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相关资质证书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③检验检测工作配备有相应的质量管理人员并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④ 具备完善、稳定的计算机信息检验报告系统;
⑤为明确法律责任,不接受医联体或联合体等二家以上机构联合竞商。
⑥竞商保证金为伍仟元整(5000.0元整),竞商人须于2020年12月18日12:00时之前交纳。未交纳竞商保证金的竞商人视为不合格竞商人,不能参加竞商。
⑦竞商人对本次项目招商过程中存在的任何违规、违纪问题,可向招商方进行投诉和举报。投诉举报方式:
电话投诉:请拨打投诉电话0731-82634123
信件投诉:请将投诉信发至长沙市雨花区车站南路607号长铁疾控中心办公室(邮编:410007)
当面投诉:可以直接向我单位纪委当面进行投诉和举报。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疾控所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