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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佛山市顺德区管道燃气二期(2021-2022年度)工程勘察设计

2020-12-02 02:31:16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佛山-顺德区 招标业主/代理:  佛山市顺德区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广东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12.01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佛山市顺德区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2-02,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佛山市顺德区管道燃气二期(2021-2022年度)工程勘察设计,所属区域:广东-佛山-顺德区,所属行业分类: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广东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佛山市顺德区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顺德区管道燃气二期(2021-2022年度)工程勘察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顺德区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佛山市顺德区管道燃气二期(2021-2022年度)工程勘察设计,中压、次高压燃气管道及配套设施工程,包含多个单位工程,单位工程最大供气规模5334万立方米/年,设计中压、次高压管道约180.00公里,最终工程量及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本次燃气管线及其配套设施工程总投资额约为20745万元,勘察设计费估算价约1733.82万元。

工程内容:佛山市顺德区管道燃气二期(2021-2022年度)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与详细勘察(包含地质勘探、地形测量与地下管线测量、后续跟踪服务。若因建设计划调整或规划意见调整,则调整后的工程也属本次招标范围。

2.3 勘察设计周期: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包含多个单位工程。在建设期内,收到业主下达的单位工程设计任务书后15天内完成勘测任务,设计工作按合同规定期限完成。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1勘察设计阶段:地质勘探、勘察测量与管线探测、报建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服务工作、后续跟踪服务以及其他业务(按勘察设计人在招标文件中承诺的补充)。

2.4.2本标段招标控制价:17338200.00(其中勘察费约8003000.00元,设计费约9335200.00元)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折率的形式报价,投标折率报价范围:投标折率≤100%,投标折率取百分号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如87.65%。

 

2.5 承包方式:中标人按中标价(即中标折率)项目进行全过程勘察设计服务。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勘察设计标准要求及发包方技术要求,同时测量图纸及成果表,需符合顺德区测绘市场管理所审核入库要求,并通过验收入库。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含燃气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工程测绘(量)甲级资质

4.2.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 设计单位 为牵头人,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 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3.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3.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中广东省外的成员单位),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4.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2020 06月至2020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注2:如投标人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注3:对受疫情影响,投标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2月份或以后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应附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暂缓缴交社会保险费用的通知文件复印件或网页截图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4.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0  12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指牵头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0 12 23  9 30分。

7.1.2 开标时间: 2020 12 23 9 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

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指牵头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鉴海北路110-112号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王小姐

电    话: 0757-22382519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顺翔路20号(太昌大厦二楼201室)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聂小姐

电    话:0757-22330608、22330609

传    真:0757-22330606

电子邮件:376893393@qq.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邮 编:528000

 

 

2020 12 01

关键字:勘察设计,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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