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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2-02,公告主要内容为:安徽滁州滁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水表NB表及机械表年度供应商采购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安徽-滁州,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czcg202011-224,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滁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水表(NB表及机械表)年度供应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cg202011-2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滁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水表(NB表及机械表)年度供应商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1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我公司请求删除关于《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所有要求和规定,可要求投标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答:此条已修改为:投标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2)我公司请求删除对商品售后服务认证证书颁发机构的规定,可要求投标人提供《商品售后服务认证证书(五星级)》及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截图。
答:此条已修改为:投标人提供商品售后五星级及以上服务认证证书,并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截图。
(3)企业业绩中“投标人自 2018 年1 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所投产品具有单个城市应用超过3万只及以上应用案例的每个得 3 分,最多得 6 分;投标人自 2018 年 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所投产品具有省会及以上城市且单个城市应用超过 5 万只及以上应用案例的每个得 5分,最多得 10 分,本项满分为 10 分;提供合同原件原件彩色扫描和销售发票复印件加盖财务章,检验电子标书,否则不要得分。”可否理解为:提供2个单个城市超过3万只表的业绩,再加1个省会城市超过5万只表的业绩,就可以得取满分如果必须要提供2个单个省会城市才可以得取满分,我们觉得是对小微企业的严重不公正,变相阻止了小微企业的发展与本次中标的可能性,有保护大企业的倾向行为。
答: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①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单个城市应用超过3万只及以上应用案例的每个得3分;②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省会及以上城市且单个城市应用超过5万只及以上应用案例的每个得5分;本项满分为10分,投标人提供2个及以上多个业绩的,最终只按2个得分最高业绩计分,其他不计入分值。
(4)技术实力中“有综合数据管理软件平台方案合同(整合供水公司多家抄表软硬件互联、互通、互抄)的,提供3个方案合同的得3分,提供2个方案合同的得2分,提供1个方案合同的得1分;提供方案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和用户证明,否则不得分”该项行业类无此先例作为评分项,有严重倾向行为,与水表的质量和准入无实质关联,实际是为小微企业设置障碍。
答:此条不做修改,按原交易文件执行。
(5)本地化服务中“投标人须承诺配置的办事处或分公司技术服务人员达到 4 人及以上的得 3分;其中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 2 分;提供人员配置表及相应人员连续缴纳 3 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其中,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 2 分,欠合理,和水表本地化服务程度没有必然联系,不可以作为评分项。
以上3点,我司觉得招标文件中欠妥,现提出质疑,请给予回复!
答:此条不做修改,按原交易文件执行。
请各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各潜在投标单位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更正日期:2020年12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滁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清流西路389号
联系方式:0550-30629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立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花园西路与丰乐大道交叉口向东200米3号楼15层
联系方式: 0550-38311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支武 翁海玲
电 话: 13805502598、13965950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