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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永欣新寓安置房三期项目A01#-A18#、B02#-B09#、B01#住宅配套用房...

2020-11-24 12:50:37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苏-南京 招标业主/代理:  南京空港枢纽经济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苏钟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11.23 截止时间:  2020-12-23

摘要:本公告受南京空港枢纽经济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1-24,截止日期:2020-12-23,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京永欣新寓安置房三期项目A01#-A18#、B02#-B09#、B01#住宅配套用房...,所属区域:江苏-南京,所属行业分类:安置房,招标代理:江苏钟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南京空港枢纽经济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编号:S320101036715679600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缺少]永欣新寓安置房三期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3201010367156796002 项目名称 永欣新寓安置房三期项目
标段编号 AJN200705-01ZG 标段名称 A01#-A18#、B02#-B09#、B01#住宅配套用房、基层社区中心、A19#-A21#配电房、门卫及地下车库(含人防)工程总承包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0年11月23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0年11月30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公告信息
编号: AJN200705-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欣新寓安置房三期项目已由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关于核准南京空港枢纽经济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永欣新寓安置房三期项目建设的批复(宁经管委行审投资[2020]1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空港枢纽经济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230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230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A01#-A18#、B02#-B09#、B01#住宅配套用房、基层社区中心、A19#-A21#配电房、门卫及地下车库(含人防)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京市空港经济开发区正阳路以东、胜利路以西、永新南路以南、沿溪路以北
        2.1.2 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184698.5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4353.1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0345.42平方米。单体最大建筑面积约70345.42平方米;地下1层,地上10层。高度约29.9米。
        2.1.3 合同估算价: 111102.44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1095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1月8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2月22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1月8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永欣新寓安置房三期项目包括:人防、土石方、桩基、基坑支护、土建、水电安装、消防、通风、空调、智能化、装饰装修、电梯、电力工程、亮化、标识标牌、室外附属(包括道路、路灯、给排水、综合管网)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 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提供资质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 施工资质要求:施工资质: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提供资质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具有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自2017年1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5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库、仓储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自2017年1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15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库、仓储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需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分包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自2017年1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造价15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库、仓储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分包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7年1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5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库、仓储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7年1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15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库、仓储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
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为同一业绩。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8、项目管理机构: (1)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施工项目经理: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提供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7年1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40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库、仓储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自2017年1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40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库、仓储除外)的设计业绩。(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分包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自2017年1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造价40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库、仓储除外)的施工业绩。(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分包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7年1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40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库、仓储除外)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7年1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40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库、仓储除外)的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设计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
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财务要求:施工企业2019年资产负债率≤70%。(提供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4、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0年5月至2020年10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1施工企业应提供江宁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或单项登记手册(两页)(以上施工企业是指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资质要求且不进行施工分包的投标人。投标人为了不办理江宁登记手册故意隐瞒具备的施工资质,视为弄虚作假。)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5.2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5.3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5.4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5补充说明: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5.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此项(2)为系统固定模板,现修改为:(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职员。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2:项目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3: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满分2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1:功能介绍、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满分2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满分2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满分2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4: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满分2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建筑功能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4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建筑功能2: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满分5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建筑造型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满分2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结构方案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2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结构方案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措施。(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5%、□5.5%、□6%、□6.5%、□7%中确定四个及以上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56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3.1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2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2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3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2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4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本项目须成立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主要配备人员如下: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满分1分)(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2)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得0.5分;具有工程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得0.25分。(满分0.5分) (3)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得1分(满分1分) (4)造价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得0.5分。(满分0.5分) 注:以上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满分3分) (满分3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12/23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6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定量评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中的直接票决定标,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具体定标方法如下:
(1)企业资产负债率(权重35%)
投标人提供2019年资产负债率为0-60%(含)得排序分5分; 2019年资产负债率为60-65%(含)得排序分4分;2019年资产负债率为65-70%(含)得排序分3分;2019年资产负债率为70-75%(含)得排序分2分;2019年资产负债率为75以上得排序分1分;提供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2)企业获奖(权重50%)
按所有定标候选人承建的房屋建筑项目,获得过市级优质工程及以上奖项的数量多少进行比较;
获得5个及以上为最优,排序分为5分;
获得4个奖项,排序分为4分;
获得3个奖项,排序分为3分;
获得2个奖项,排序分为2分;
获得1个奖项,排序分为1分。
以上获奖工程须提供获奖证明(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国优有效期为3年,省优有效期为2年,市优有效期1年,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证的时间为准, 奖项有效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时间往前推算(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评分(权重15%)
本项目采用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2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排序分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空港枢纽经济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钟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路666号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696号东山总部商务园A3栋10楼A室
        邮       编: 邮              编:2111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孙景枝
        电       话: 电              话:025-52198185
        传       真: 传              真:025-52198185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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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缺少]
编号: AJN200705-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欣新寓安置房三期项目已由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关于核准南京空港枢纽经济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永欣新寓安置房三期项目建设的批复(宁经管委行审投资[2020]1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空港枢纽经济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230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230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A01#-A18#、B02#-B09#、B01#住宅配套用房、基层社区中心、A19#-A21#配电房、门卫及地下车库(含人防)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京市空港经济开发区正阳路以东、胜利路以西、永新南路以南、沿溪路以北
        2.1.2 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184698.5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4353.1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0345.42平方米。单体最大建筑面积约70345.42平方米;地下1层,地上10层。高度约29.9米。
        2.1.3 合同估算价: 111102.44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1095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1月8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2月22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1月8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永欣新寓安置房三期项目包括:人防、土石方、桩基、基坑支护、土建、水电安装、消防、通风、空调、智能化、装饰装修、电梯、电力工程、亮化、标识标牌、室外附属(包括道路、路灯、给排水、综合管网)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 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提供资质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 施工资质要求:施工资质: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提供资质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具有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自2017年1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5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库、仓储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自2017年1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15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库、仓储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需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分包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自2017年1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造价15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库、仓储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分包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7年1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5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库、仓储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7年1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15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库、仓储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
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为同一业绩。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8、项目管理机构: (1)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施工项目经理: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提供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7年1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40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库、仓储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自2017年1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40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库、仓储除外)的设计业绩。(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分包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自2017年1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造价40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库、仓储除外)的施工业绩。(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分包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7年1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40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库、仓储除外)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7年1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40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库、仓储除外)的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设计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
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财务要求:施工企业2019年资产负债率≤70%。(提供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4、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0年5月至2020年10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1施工企业应提供江宁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或单项登记手册(两页)(以上施工企业是指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资质要求且不进行施工分包的投标人。投标人为了不办理江宁登记手册故意隐瞒具备的施工资质,视为弄虚作假。)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5.2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5.3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5.4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5补充说明: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5.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此项(2)为系统固定模板,现修改为:(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职员。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2:项目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3: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满分2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1:功能介绍、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满分2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满分2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满分2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4: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满分2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建筑功能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4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建筑功能2: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满分5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建筑造型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满分2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结构方案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2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结构方案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措施。(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5%、□5.5%、□6%、□6.5%、□7%中确定四个及以上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56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3.1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2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2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3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2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4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本项目须成立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主要配备人员如下: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满分1分)(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2)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得0.5分;具有工程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得0.25分。(满分0.5分) (3)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得1分(满分1分) (4)造价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得0.5分。(满分0.5分) 注:以上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满分3分) (满分3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12/23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6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定量评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中的直接票决定标,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具体定标方法如下:
(1)企业资产负债率(权重35%)
投标人提供2019年资产负债率为0-60%(含)得排序分5分; 2019年资产负债率为60-65%(含)得排序分4分;2019年资产负债率为65-70%(含)得排序分3分;2019年资产负债率为70-75%(含)得排序分2分;2019年资产负债率为75以上得排序分1分;提供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2)企业获奖(权重50%)
按所有定标候选人承建的房屋建筑项目,获得过市级优质工程及以上奖项的数量多少进行比较;
获得5个及以上为最优,排序分为5分;
获得4个奖项,排序分为4分;
获得3个奖项,排序分为3分;
获得2个奖项,排序分为2分;
获得1个奖项,排序分为1分。
以上获奖工程须提供获奖证明(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国优有效期为3年,省优有效期为2年,市优有效期1年,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证的时间为准, 奖项有效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时间往前推算(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评分(权重15%)
本项目采用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2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排序分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空港枢纽经济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钟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路666号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696号东山总部商务园A3栋10楼A室
        邮       编: 邮              编:2111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孙景枝
        电       话: 电              话:025-52198185
        传       真: 传              真:025-52198185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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