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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泗洪县城区G343(通湖大道-淮河路)道路喷雾防尘工程

2020-11-24 12:41:20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苏-宿迁-泗洪县 招标业主/代理:  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11.24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1-24,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宿迁泗洪县城区G343(通湖大道-淮河路)道路喷雾防尘工程,所属区域:江苏-宿迁-泗洪县,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代理: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4754,开标地点: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泗洪县城区G343(通湖大道-淮河路)道路喷雾防尘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13010313104754 项目名称 泗洪县城区G343(通湖大道-淮河路)道路喷雾防尘工程
标段编号 E3213010313104754001001 标段名称 泗洪县城区G343(通湖大道-淮河路)道路喷雾防尘工程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0年11月24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0年11月30日
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施工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泗洪县城区G343(通湖大道-淮河路)道路喷雾防尘工程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4754001001

 

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泗洪县城区G343(通湖大道-淮河路)道路喷雾防尘工程已经洪发改投资发[2020]21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泗洪县城区G343(通湖大道-淮河路)道路喷雾防尘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泗洪县境内

1.2 工程规模:

泗洪县城区G343(通湖大道-淮河路),全长约7千米,拟利用200套路灯杆,安装道路喷雾防尘设施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347294.97.

1.3     期:2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0.12.10-2020.12.30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付款:工程量完成50%时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量完成80%时付至合同价款的5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经审计审定结算后付至审计价的97%,竣工验收合格满三年后无质量问题按审计价结清余款。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泗洪县城区G343(通湖大道-淮河路)道路喷雾防尘工程施工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4.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4.4 无行贿受贿行为: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文件中进行书面承诺,投标后,经查实潜在投标人存在行贿受贿行为的,将按不良行为处理。

 

4.5 其他条件:

 

4.5.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5.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5.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5.4 企业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拖欠行为是指经人社、住建等相关部门认定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如企业因特殊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能够积极配合人社等部门调查处理并且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已支付到位,在征求人社等部门意见,并经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意后,准许参加特定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4.5.5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5.6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5.7 本项目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投标。

 

4.5.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5.9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124 09:0020201130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1204 09:30

6.2 开标地点: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泗洪县长江路东路

  址:泗洪县和谐路9号永昌财富广场B5

联系人:赵伟

联系人:李嘉义

  话:13515185850

  话:18114340898

  真:/

  真:/

  编:223900

  编:223900

E-mail/

E-mail1520835944@qq.com

 

 

20201123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0]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泗洪县城区G343(通湖大道-淮河路)道路喷雾防尘工程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4754001001

 

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泗洪县城区G343(通湖大道-淮河路)道路喷雾防尘工程已经洪发改投资发[2020]21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泗洪县城区G343(通湖大道-淮河路)道路喷雾防尘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泗洪县境内

1.2 工程规模:

泗洪县城区G343(通湖大道-淮河路),全长约7千米,拟利用200套路灯杆,安装道路喷雾防尘设施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347294.97.

1.3     期:2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0.12.10-2020.12.30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付款:工程量完成50%时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量完成80%时付至合同价款的5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经审计审定结算后付至审计价的97%,竣工验收合格满三年后无质量问题按审计价结清余款。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泗洪县城区G343(通湖大道-淮河路)道路喷雾防尘工程施工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4.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4.4 无行贿受贿行为: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文件中进行书面承诺,投标后,经查实潜在投标人存在行贿受贿行为的,将按不良行为处理。

 

4.5 其他条件:

 

4.5.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5.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5.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5.4 企业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拖欠行为是指经人社、住建等相关部门认定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如企业因特殊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能够积极配合人社等部门调查处理并且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已支付到位,在征求人社等部门意见,并经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意后,准许参加特定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4.5.5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5.6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5.7 本项目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投标。

 

4.5.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5.9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124 09:0020201130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1204 09:30

6.2 开标地点: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泗洪县长江路东路

  址:泗洪县和谐路9号永昌财富广场B5

联系人:赵伟

联系人:李嘉义

  话:13515185850

  话:18114340898

  真:/

  真:/

  编:223900

  编:223900

E-mail/

E-mail152083594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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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关键字:道路,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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