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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丹灶镇金沙城北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项目

2020-10-29 02:31:07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佛山-南海区 招标业主/代理: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10.28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0-29,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丹灶镇金沙城北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项目,所属区域:广东-佛山-南海区,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代理: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丹灶镇金沙城北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丹灶镇金沙城北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20-440605-46-03-035633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丹灶镇金沙城北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丹灶镇金沙城北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项目,项目占地面积38083.7平方米,扩容新建建筑面积540平方米,污水处理规模为 2.0 m 3 /d,项目估算总投资:7320.7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4084.45万元,设备及技术投资约2717.76万元(甲供设备)。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33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计划开工日期为202011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219,工期始计时间具体以发包人审批的开工令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1AAO氧化沟、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滤池、消毒池、巴氏计量槽、污泥回流泵房主要建(构)筑物主体结构(池体顶板或走道板砼浇筑完成)在开工后225 日历天完成。

2)在开工后 270日历天完成通水调试

2.4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具体内容如下:

建设污水处理规模2.0 m 3 /d。新建。新建改良AAO氧化沟、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滤池、消毒池、加药间、巴氏计量槽、污泥回流泵房、储泥池、浓缩池、进水仪表间、出水仪表间、维修间等主要建(构)筑物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及其他配套设施土建及安装工程整套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其中:(1)不含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但包含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中指定部分的安装;(2)高压供电工程(含高压柜、低压柜、变压器及其连接电缆)由发包人另行发包,不在本工程项目范围内;(3)本工程具体发包范围在工程预算审定完成后,由发包人确定。

2.4.2本次招标控制价(投标费率最高限价)为:88%

2.5承包方式:工程费乘以结算折率进行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2.6工程质量要求:

2.6.1工程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相应的施工资质,具体如下: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对应资质类别为:建筑业企业】。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必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已开通网上查询打印的广东省外投标人可提供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锁定状态。省外进粵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粵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

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

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

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

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其他人员要求:

4.6.1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1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2对拟派项目专职安全人员要求(1 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已开通网上查询打印的广东省外投标人可提供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注:(1)以上人员并不得相互兼任,须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 个月)为拟派上述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2)上述提供的相关人员职称证书应为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机构或人社部门认可机构或经人社部门备案机构颁发,其他非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机构或人社部门认可机构或经人社部门备案机构颁发的职称证书将不予认定。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9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曾独立完成过一项或以上质量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3200万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注:(1)施工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须经公开招标,中标通知书必

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投标人还须提供

工程所在地交易机构网站或当地政府的招标投标主管部门网站的查询网址,并且所公示的

内容必须是该工程的中(评)标公示或中(评)标公告,否则业绩不予认定,招标人有权

随时查询。(2)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

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未能反映建安部分合同金额的,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均不能反映建安部分合同金额的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

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0102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01120830分,截止时间:20201120930分。

7.1.2开标时间:202011209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三楼开标三室303(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

7.3 递交投标文件人员:

7.3.1疫情期间,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委托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委托人。获授权的委托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获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单位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如获授权委托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复印件。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3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进入佛山市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3.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

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 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4本工程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大石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工程、佛山市南海区九江明净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项目同时招标,若成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大石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工程或佛山市南海区九江明净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能再参与本次工程的投标。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10

邮编:528200

邮编:528200

联系人:李永佳

联系人:麦佩珍、刘嘉威

电话:0757-86396212

电话:0757-8631979081237291

传真:0757-86396212

传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箱:nhhongzheng@126.com

 

 

关键字:污水处理,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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