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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0-10,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齐齐哈尔同江市应急指挥中心抢险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标段招标正常,所属区域:黑龙江-齐齐哈尔-龙江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黑龙江瑞和鼎信招标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SG0401G2003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江市应急指挥中心抢险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已由同发改[2020]5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同江市应急管理局,建设资金为抗疫特别国债和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同江市应急指挥中心抢险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同江市老干部局东侧、平安大道北侧、丽江街西侧。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056.32平方米,其中指挥中心建筑面积3038.8平方米,应急储备库建筑面积1017.52平方米。
2.4计划工期:2020年11月03日至2021年11月15日,工期378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5608935.69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不得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无失信行为记录。项目经理还需提供其身份证件。
3.3项目机构其他成员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工长)1人(具备建筑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1人(具备建筑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小班组成员需提供身份证件。
3.4投标人针对本工程出具“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先后顺序为准)。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10月 10 日14:00时至2020年10月 15 日14:00时(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投标人应同时在“黑龙江建设网”(http://zfcxjst.hlj.gov.cn/)完成网上企业登记,登记时间须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文件时间一致,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费为100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24小时前。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及开标时间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09时00分。
8.其他
8.1潜在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其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行政裁定进行查询,对存在行政裁定记录的不得投标。
8.2潜在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8.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黑龙江建设网(http://zfcxjst.hlj.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同江市建设市场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4-7623832
招标人:同江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同江市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454-291201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瑞和鼎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508号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16519637537
日 期: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