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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承德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G95承德李家营至平谷冀京界段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公告

2020-10-09 12:51:04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河北-承德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0.10.09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0-09,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北承德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G95承德李家营至平谷冀京界段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河北-承德,所属行业分类:公路,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G95)承德(李家营)至平谷(冀京界)段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G95)承德(李家营)至平谷(冀京界)段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社会资本方已由 承德市人民政府和兴隆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方案,承德市财政局和兴隆县财政局已通过《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评审,交通运输部 以 《交通运输部关于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承德(李家营)至平谷(冀京界)段项目的核准意见》(交规划【2017】1020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G95)承德(李家营)至平谷(冀京界)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18】503号)、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河北省承德承德(李家营)至平谷(冀京界)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0】28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河北承德承平高速公路管理处为本项目实施机构,承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集团”)作为本项目的政府指定出资人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方式)筹措 ,出资比例为 资本金出资比例为2%:98% ,招标人为 河北承德承平高速公路管理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路线:起于长深高速公路(G25)李家营互通,向西南跨柳河、京承铁路,经北营房北、鹰手营子矿区北,跨越京沈客专,经拨东、梨树沟至大苇塘,转向西沿京承铁路南布置,至南火道转向南下穿京沈客专,经章泉沟、雨林川、西三岔口、水厂村南,止于冀京界,路线全长59.325公里。 主要控制点:长深高速李家营互通、雾灵山保护区、兴隆县、水厂村(冀京界)。 连接线:本项目共设四条连接线,分别是:鹰手营子连接线、雾灵山连接线、兴隆连接线、青松岭连接线,全长22.428公里。 2.1.2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全长约81.753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主线:路线全长59.325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33米,分离式路基宽2×16.5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共设置特大桥2578m/2座,大中桥12494.75m/30座,小桥88m/14座,涵洞37道。隧道24172m/19座,互通式立交6座(含枢纽互通1座),主线上跨分离立交825m/7座,通道6道。服务区2处(其中1处单侧设置),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2处,隧道管理站3处,匝道收费站5处,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 连接线:本项目共设四条连接线,分别是:鹰手营子连接线、雾灵山连接线、兴隆连接线、青松岭连接线,全长22.428公里。 2.1.3项目投资 本项目已批复的概算总投资为146.08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12.02亿元,土地使用及征拆补偿费16.62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66亿元,预备费6.72亿元,建设期利息5.06亿元。 2.1.4项目建设工期 本项目建设工期3年6个月,计划2020年12月开工建设,2024年6月底交工通车。 2.1.5项目合作期 本项目合作期为28年6个月,包含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 建设期:拟定于2020年12月开工,2024年6月底交工通车,建设期3年6个月。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为25年,运营期拟定于2024年7月至2049年7月。 合作期届满后,如国家有延长收费期政策,经审计本特许经营项目收益不能覆盖成本,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适当延长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延长期限内政府方不再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方。 2.3 PPP操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BOT运作模式,由承德市政府和兴隆县政府授权承平管理处作为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G95)承德(李家营)至平谷(冀京界)段项目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第三方检测机构、社会资本方招标工作,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协议、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等工作,并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协议和合同文件的约定对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管理。 合作期内项目特许经营权和资产使用权属于项目公司所有,在合作期结束后,项目公司要将项目特许经营权(含收费权益)、资产、技术、资料等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部门。保证资产处于良好可使用状态,且项目特许经营权和全部资产上未设有任何抵押、质押等担保权益或产权约束,亦不得存在任何种类和性质的索赔权。 特许经营权包括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权,运营管理权包括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权,服务区、停车区及附属设施的经营权。社会资本方应依据相关法规依法依规取得附属设施的经营权。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指定出资人共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作为该项目法人按照合同文件约定承担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移交等工作并承担债务及债务风险。政府指定出资人参与股东利润分配不负责项目融资。 2.4项目投融资结构 2.4.1政府性资金 政府性资金主要包含车购税资金、可行性缺口补助。 车购税资金:交通运输部通过车购税资金对国家高速公路网项目进行资金补助。本项目申请的车购税资金不超过33.06亿元(具体金额以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资金拨付到位金额及实际拨付进度为准),全部用于本项目建设。 可行性缺口补助按相关约定运营期每年支付。 2.4.2投融资结构 本项目已批复的概算总投资为146.08亿元,资本金为25%(即36.52亿元),其中政府指定出资人出资本金的2%,为0.73亿元,社会资本方出资本金的98%,约为35.79亿元,本项目资本金共计36.52亿元。社会资本方项目资本金必须为企业自有资金出资。车购税资金暂按不高于33.06亿元控制(具体金额以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资金拨付到位金额及实际拨付进度为准),作为本项目建设期补助资金。其余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股东借款等多元化融资渠道筹集。 2.5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回报机制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方式,社会资本方通过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补贴、通行费收入、其它经营性收入、承德市和兴隆县两级财政可行性缺口补助等收入获得合理回报。通行费收入是指运营期每年通行费收入,按照河北省政府批准的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执行;其他经营性收入主要包括服务区及附属设施经营收入;可行性缺口补助为运营期承德市、兴隆县两级财政每年按绩效评价结果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助。 2.6其他说明 对于具备施工资格能力的社会资本方,或者自身不具备施工资格能力但联合了具有相应资格能力的施工单位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社会资本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中标后可以不再对具有相应资质范围内的施工任务进行招标,社会资本方对其具有相应资质范围内的建设内容可以进行自行施工。对于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社会资本方,其中标后依法对相应施工任务进行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各成员均应符合本款第(1)项规定。
3.1.2业绩要求:(1)近五年(2015年9月1日至今,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作为社会资本方累计承担过国内高速公路PPP模式(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投资建设合同金额不少于120亿元人民币的工程投资项目。 (2)如果投资业绩中有多个社会资本方,则要求投标人必须是该业绩的牵头人或投资控股股东。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为准。
3.1.3财务要求:(1)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平均净资产4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以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2017、2018、2019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平均净资产4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其他联合体成员近三年平均净资产1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3.成立时间不满3年的,以从成立至今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3.1.4信誉要求:(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要满足以上要求。
3.1.5其他要求:投融资能力:(1)具有不低于1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的投融资能力,投融资能力依据投标人授信额度或银行存款或贷款意向之和能够达到120亿元。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融资能力按照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之和确定。 3.1.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3.1.8承德市和兴隆县政府所属的各类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平台公司参股并能对其经营活动构成实质性影响的国有企业不得作为社会资本方参加本项目投标。 3.1.9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0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17 年9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各成员均应符合3.1.1项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10-09 09:00 至 2020-10-22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附件中惠招标平台的电子招标文件为*.HZB格式,用于导入惠招标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制作完成后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惠招标平台投标系统进行投标。4.4下载招标文件,编制、递交投标文件需进行相应平台的注册及企业CA的办理。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了企业CA证书的投标人才可下载文件。未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应先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再携带相关资料到市场主体注册地受理大厅核验并完成注册。惠招标平台(www.hbidding.com)注册及企业CA办理相关事宜请参考惠招标平台(www.hbidding.com)首页“相关下载-企业CA办理及绑定说明”。为保证平台操作运行稳定,推荐使用河北企业CA。4.5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报名并下载、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12-10 09: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承德承平高速公路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承德市开发西区闫营子38号 地址: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1层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薛源

联系人: 黎亚林
电话:

0314-2527927

电话: 0311-69052062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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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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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ahzb6@126.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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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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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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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承平高速PPP投资人招标公告附件.doc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

关键字:公路,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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