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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龙山初级中学扩建工程

2020-09-28 02:31:16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佛山-顺德区 招标业主/代理: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工程管理中心/佛山市顺德区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09.27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工程管理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9-28,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龙山初级中学扩建工程,所属区域:广东-佛山-顺德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佛山市顺德区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工程管理中心,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龙山初级中学扩建工程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龙山初级中学扩建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顺发改资〔2020〕58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龙江镇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龙山初级中学扩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顺德区龙江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龙山中学,扩建总建筑面积为26906.81m2,工作内容包括以下五大部分:其中门楼建筑面积46.5m2;体育馆建筑面积1376.78m2,框架结构,钢结构屋面,地上1层,高度15.8m,最大跨度32m;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1773.44m2,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下1层,最大跨度8m;综合楼建筑面积5632.5m2,框架结构,地上5层,高度22.05m,最大跨度9.3m;宿舍楼建筑面积4414.42m2,框架结构,地上6层,高度23.5m,最大跨度6.2m;行政楼建筑面积4449.39m2,框架结构,地上5层,高度23.6m,最大跨度10m;教学楼一建筑面积5214.31m2,框架结构,地上5层,高度22.4m,最大跨度10m;教学楼二建筑面积3999.47m2,框架结构,地上5层,高度23.6m,最大跨度10m;包括:土石方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防水工程、装饰工程、门窗工程、人防门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设计图纸

2.3 计划工期:45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

规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招标控制价为98749364.96元。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建筑业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2020 3月至2020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补充:

(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均认可,否则不予认可。
(2)对受疫情影响,投标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2月份或以后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应附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暂缓缴交社会保险费用的通知文件复印件或网页截图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3)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0 92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10229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010229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 1 楼(具体会议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公告栏显示为准))。

    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解密。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   

邮    编:528318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757-2388873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顺德区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中路3号弘越中心15楼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郭小姐   

电    话:0757-22662288   

传    真:0757-22662277  

电子邮件:355813814@qq.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邮  编:528000 



2020年9月27日

关键字:工程,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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