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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昆明市滇池东岸关停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城市生态绿地潜在地质灾害消除、高陡边坡复绿及功能提升及对歌山城市生态绿地项目西侧飞地公共区域地质环境治理及绿化项目施工招标(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嘉铭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嘉铭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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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招标内容: 昆明市滇池东岸关停矿区地质灾害环境治理示范工程城市生态绿地潜在地质灾害消除、高陡边坡复绿及功能提升及对歌山城市生态绿地项目西侧飞地公共区域地质环境治理及绿化项目,本项目位于经开区清水、黄土坡片区对歌山,紧邻沪昆高铁和昆嵩高速,属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实施范围约439亩,主要工作内容为生态绿地潜在地质灾害消除、沪昆高铁和昆嵩高速保护、高陡边坡复绿及功能提升和生态绿地项目西侧飞地地质环境治理及绿化。由于项目紧邻沪昆高铁(距离隧道口仅50m)及昆嵩高速,项目施工前需编制对高铁和高速公路的保护措施方案并报送铁路、交通相关部门审查备案后方能实施且施工过程中还需协调其相关监督部门工作,故需有相应地质灾害治理资质及有相关铁路、公路施工经验及类似施工业绩的单位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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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招标范围: 昆明市滇池东岸关停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城市生态绿地潜在地质灾害消除、高陡边坡复绿及功能提升及对歌山城市生态绿地项目西侧飞地公共区域地质环境治理及绿化项目施工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拦标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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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总投资:6550万元 | |||
招标规模:61980908.76元 | |||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
2.5 项目实施地点:本项目位于经开区清水、黄土坡片区对歌山,紧邻沪昆高铁和昆嵩高速。 | |||
2.6 项目实施时间: | |||
2.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2.8 其他:2.8.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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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 |||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标准扣减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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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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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其他:3.5.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1)”及“(2)”两个要求:(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和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2020年5月28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自动延续的通知”要求,凡是届满的按通知要求执行)。 3.5.3投标人在近年(2016年至今)至少承担过两项单项合同金额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施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且承接内容须包含地质环境治理或绿化工程或边坡护理等工作内容); 3.5.4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须注册在本单位,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19年8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5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19年8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及技术负责人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3.5.6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至今任意连续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5.7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3.5.8省外企业要求: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建筑业企业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建建函【2019】18号)的规定,省外建筑业企业须提供针对本投标项目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滇登记信息。 3.5.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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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9-22 15:15 至 2020-09-29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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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10-15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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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名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嘉铭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人地址:云南省昆明经开区信息产业基地春漫大道12号7楼 | 招标代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 | ||
招标联系人:赵红伟 | 招标代理联系人:陈望、赵志君、丁思宇 | ||
招标人联系电话:(0871)68362695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871)63334911 | ||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经开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871-681639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