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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苏地2012-G-17地块建设项目苏地2012-G-17号地块建设项目基坑及轨...
所属区域: | 江苏-苏州 | 招标业主/代理: | 苏州国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20.09.21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苏州国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9-22,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苏州苏地2012-G-17地块建设项目苏地2012-G-17号地块建设项目基坑及轨...,所属区域:江苏-苏州,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苏州国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编号:E3205010304007505,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苏地2012-G-17地块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E3205010304007505 |
项目名称 |
苏地2012-G-17地块建设项目 |
标段编号 |
E3205010304007505004001; |
标段名称 |
苏地2012-G-17号地块建设项目基坑及轨道保护监测; |
计划开工时间 |
|
计划竣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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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开始时间 |
2020年9月2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0年10月14日 |
工程类型 |
其它 |
公告信息 |
苏地2012-G-17号地块建设项目基坑及轨道保护监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地2012-G-17号地块建设项目基坑及轨道保护监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行审项核(2020)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国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国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县前街南侧、东苑西侧
规模:基坑24500平方米,开挖深度15.35~19.05米,地下室结构与轨道交通车站的最小水平距离24.5米,并与宝带路站临地块侧附属结构共用围护结构,部分施工苏州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监测费用估算700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3205010304007505004001 |
苏地2012-G-17号地块建设项目基坑及轨道保护监测 |
苏地2012-G-17号地块建设项目基坑及轨道保护监测 |
1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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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岩土工程甲级]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9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14日9时0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 其它明确事项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2)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3)投标申请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资格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5)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委托代理人需提供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须上传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的扫描件。(6)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7)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要求,本项目执行最新一季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二)备注:1、公告中3.1条“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取消。2、本项目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前3名中标候选人,并从中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苏州国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苏州市吴中区 |
地址: |
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 |
邮编: |
215000 |
邮编: |
215131 |
联系人: |
陈双龙 |
联系人: |
金吴平/于民峰 |
电话: |
0512-66985098 |
电话: |
0512-65981595-8111 |
传真: |
0512-66985098 |
传真: |
0512-66352628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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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79924897@qq.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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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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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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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特殊公告[0]
苏地2012-G-17号地块建设项目基坑及轨道保护监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地2012-G-17号地块建设项目基坑及轨道保护监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行审项核(2020)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国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国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县前街南侧、东苑西侧
规模:基坑24500平方米,开挖深度15.35~19.05米,地下室结构与轨道交通车站的最小水平距离24.5米,并与宝带路站临地块侧附属结构共用围护结构,部分施工苏州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监测费用估算700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3205010304007505004001 |
苏地2012-G-17号地块建设项目基坑及轨道保护监测 |
苏地2012-G-17号地块建设项目基坑及轨道保护监测 |
1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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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岩土工程甲级]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9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14日9时0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 其它明确事项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2)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3)投标申请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资格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5)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委托代理人需提供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须上传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的扫描件。(6)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7)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要求,本项目执行最新一季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二)备注:1、公告中3.1条“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取消。2、本项目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前3名中标候选人,并从中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苏州国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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