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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域: | 北京-海淀区 | 招标业主/代理: | 北京海关/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
加入时间: | 2020.08.21 | 截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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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北京海关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8-24,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海淀区{询价公告,所属区域:北京-海淀区,所属行业分类:监控,招标代理: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采购业主:北京海关,招标编号:2020HGCG2-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对2020年北京海关动物隔离场集中作业场地视频监控系统扩容所需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本项目采购活动将严格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一、项目名称:2020年北京海关动物隔离场集中作业场地视频监控系统扩容所需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0HGCG2-0029
三、采购人:北京海关
四、采购机构及地址: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五、采购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到货时间 |
到货地点 |
主要技术要求 |
01 |
视频监控系统扩容所需设备 |
1批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北京海关动物隔离场 |
详见本文件第四章 |
1.应答人必须对所投标包中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
2.针对同一包,一个应答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
六、采购预算:176.36万元。
七、技术要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书》
八、询价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2.询价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从采购机构在本公告中规定的渠道获取了采购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机构。
4.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九、询价通知书领取的时间、地点
1.时间:从2020年8月24日起至2020年8月27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
2.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A座1202房间。
3.领取人须携带加盖公章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28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A座906房间,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询价供应商须派专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递交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 采购机构信息:
采购机构: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 钟先生
联系电话:010 - 65195984 65194619
开户名称: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账 号:1100 1059 2000 5910 8022
开户行:建行北京东方广场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