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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深村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田心片区设计施工总承包

2020-08-14 02:10:49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深圳 招标业主/代理: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08.13 截止时间:  7.1.1

摘要:本公告受(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8-14,截止日期:7.1.1,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深圳深村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田心片区设计施工总承包,所属区域:广东-深圳,所属行业分类:施工总承包,招标代理: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深村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田心片区)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深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深村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田心片区),新建管网长度 11817 米。其中污水管道 DN400-DN500mm 总长为 128 米;新建雨水管道 DN100-DN1100mm、总长为 1199 米、新建雨水边沟 300 3770 米,雨水立管 6720 米,改正错混接点共 18 处。本项目修复现状管道 DN300-DN800mm3000X2000mm 管渠共 1425 米。 本项目总投资概算为2294.36万元,其中建安费概算约1894.55万元。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为260个日历天,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其中设计工期2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240个日历天。具体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关键活动

计划工期

设计

1)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并提交最终设计成果及施工图预算(含电子文件);

2)设计后续服务(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等):至竣工验收止。

工程施工

1)项目开工后24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程施工并通过竣工验收。

2)工地开工日期以监理机构签发开工令之日起计算。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深村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田心片区)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4.1设计部分

根据项目可研批复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和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相关的工程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整体方案深化与调整、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协助办理施工图审查与协助相关规划报建手续,以及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施工现场服务工作、设备材料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等后续服务,具体以发包人的要求为准。

2.4.2施工部分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发包人批复的施工图和建安工程费用预算价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环保验收监测、包建筑沉降监测、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配合、包保修,办理报批报建、竣工备案等,具体以发包人的要求为准。

2.4.3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19802617.57元。其中: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407237.36 元,建安工程费用招标控制价为¥18945505.70 元,不可预见费(预备费):¥449874.51 元。

2.5 承包方式:包设计、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相关配合服务。其中设计部分固定折率包干施工部分:综合单价包干。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设计准则和相关规范,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满足招标人的相关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审图机构的审查。

2.6.2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及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相应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具体如下

1设计资质:具备以下其中一项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

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备上述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成员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提供)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须分别持有对应类别的诚信档案;若为非联合体,投标人须同时持有 “设计类企业”和“建筑业企业”的诚信档案)。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要求(1名。如为联合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5.1 对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4.5.4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总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总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总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要求(1名。如为联合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6.1 对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施工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7对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要求(1名,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4.7.1对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4.7.2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 专职安全人员  1 (如为联合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9除项目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外,投入到本项目的以上所有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4.10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 6个月 2020 2 月至 2020 7月)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政策的,可根据相关社保政策,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11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11.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11.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在处罚期内)。(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11.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11.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11.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0 08 1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38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如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要求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及时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0 090409 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0 090409 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

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禅城 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B1座)。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深村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村民委员会                             ????????????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

                                              号碧桂城市花园中区一座23  

邮编:528000                                邮编:528000  

联 系 人:潘工                              联系 人:王工  

电话:0757-83315749                         电话:0757-83932224  

传真: /                                    传真:0757-83939018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2655134720@qq.com 

关键字:施工总承包,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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