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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8-13,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齐齐哈尔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监理项目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标段招标正常,所属区域:黑龙江-齐齐哈尔-龙江县,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中精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监理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投资[2020]39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精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省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改建、因改建涉及的拆除恢复工程,以及2号楼建筑外墙保温工程。其中,改建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筑面积15093平方米,拆除恢复工程建筑面积8769平方米。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85号省人民检察院2号楼(原长江大厦)。
2.3招标控制价:144.25万元。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监理服务期限:项目施工开竣工期间及保修期阶段。
2.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证明(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三个月本企业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3.4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是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并满足《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必须满足最低配备人员(总监理工程师1人、土建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在监理施工过程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须专人专职,不得在其他工程中兼职。
3.5 本次招标不接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8月13日12时00分至2020年8月18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不得低于120小时)。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 支付 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
7.2开标时间为2020年9月9日9时30分(开标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24小时);
7.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本项目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jjzx.cn)及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9.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不得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9.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期间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4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竟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举报电话:0451-84518543、84518544、83084533。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85号
联 系 人:田先生
电 话:0451-82360301
招标代理机构:中精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89号4楼
邮 编:150090
联 系 人:姜盼 李志超
电 话:0451-87003479
电子邮箱:zjx87003479@163.com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