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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8-12,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晋中灵石县中煤九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锅炉烟气脱硫脱硝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山西-晋中-灵石县,所属行业分类:锅炉,招标编号:GKCG35200064,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标段(包)编号:GKCG35200064 二、标段(包)名称:灵石县中煤九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锅炉烟气脱硫脱硝改造工程 三、项目概况:灵石县中煤九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现有2×20t/h燃气锅炉,1#锅炉为燃油(气)锅炉(型号WNS20-1.25-QJYC),2#为燃气锅炉(型号WNS20-1.25-QJ),两台的锅炉额定蒸发量均为20t/h,额定蒸汽温度均为194℃,额定蒸汽压力均为1.25Mpa。两台锅炉共配置一座烟囱,加热介质为焦炉煤气,单台锅炉最大燃气量为3400m³/h。新建一套脱硫脱硝装置,使锅炉炉烟气经过处理后,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DB14/1929-2019)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即:颗粒物<10mg/m³、二氧化硫<35mg/m³、氮氧化物<50mg/m³的排放限值。同时要求处理后烟气中氨逃逸<2.5ppm。 锅炉烟气脱硫脱硝改造项目为设计施工总承包,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编制开始到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性能测试、保驾运行、达标达产、人员培训、消缺和最终交付、质量保修期结束等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工作)。 烟气排放指标达到SO2<35 mg/Nm3、NOx<50mg/ Nm3、颗粒物<10mg/ Nm3,氨逃逸<2.5ppm。包括对招标人运行及维护人员的培训、培训教材的编制以及操作手册。详见招标文件。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与中煤九鑫公司签订合同。 五、计划工期:60天 六、施工地点: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中煤九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七、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设计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有锅炉烟气脱硫脱硝2017年至今的工程业绩,运行良好,通过政府环保部门或使用单位组织的验收。投标人应提供有关业绩的投运时间、运行情况的说明,以及施工中曾经发生过的问题以及改进效果。投标人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用户报告、投产证明、业主证明原件等。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的资质、所提供的业绩进行公示的权利。 3.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二级建造师资格,担任过同类型项目总承包的项目经理;常驻现场、未经业主方同意不允许中途私自更换,不得兼职。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近三年基本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投标单位在近五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必须按要求签订《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17-2019年度)。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八、报名时间:2020-08-10 21:00————2020-08-18 09:00 九:开标时间:2020-08-18 09:30 十、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8月18日上午9:30之前由投标人送至灵石县中煤九鑫公司,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在有投标方代表出席的情况下,在中煤九鑫公司进行公开开标。 十一、付款方式: 1.无预付款,每月按上月核定工程量开具100%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进度款按照核定工程计量的85%计算支付。 2.待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结算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没发现任何质量问题,扣除脱硝催化剂费用(催化剂质保期为两年)支付给承包人(不计利息);两年后催化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所有尾款。 十二、联系方式: 询价人:灵石县中煤九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 联系人:吕波 13994554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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