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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8-12,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东莞东莞市五环路市政工程东环、南环、西环环保工程专篇,所属区域:广东-东莞,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招标编号:SSASSC1201023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20年08月11日至2020年08月31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2551001001
招标编号: SSASSC12010232
建设单位: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招标代理: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工程名称:东莞市五环路市政工程(东环、南环、西环环保工程专篇)
工程地址:东莞市五环路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38626999.83元
工程规模:东莞市五环路市政工程(东环、南环、西环环保工程专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应急池及相关电气工程、隔音屏、道路交通疏解等工程。项目建安费约为3863万元。
发包范围:东莞市五环路市政工程(东环、南环、西环环保工程专篇)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不限于):1、应急池工程(含排水管、检查井、雨水口、应急池、排污泵等);2、电气工程(含变配电系统、电力配电及控制系统、泵站建筑物防雷接地系统及安全措施、泵站自动化系统等);3、隔音屏工程(含工程范围内现状植物的挖除及恢复);4、交通疏解工程(含施工标志及支架、围挡、限速标志、施工警示灯、热熔标线等)。注: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具备国家相关住建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1)壹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 (2)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符合上述要求;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4)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等有关规定,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二级)。 (6)无在岗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2020年09月05日 至 2020年12月21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0年08月31日09时30分 开标室(9)
投标会时间:2020年08月31日0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9)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08月11日08时30分至2020年08月17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在东莞市莞龙路下桥银门街一号七楼(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逾期不予领取。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段慧珍 0769-22817190
招标人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西平宏伟路九天大厦九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马红兵 0769-22652033
招标代理联系地址:东莞市莞龙路下桥银门街一号七楼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
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投标人须知附录1-7。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在本次招标中,共分1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均可参与所有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注:1.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 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3. 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6、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建档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中所列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1项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方可被邀请参加本施工招标项目的投标。具体办理要求详见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规定。 7、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网(网址:http://dgcjj.dg.gov.cn)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为准。 9、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如某个标段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站发布公告延长领取时间,在延期领取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领取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领取;(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投标担保形式:①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的单项投标保证金;②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招标人接受的方式中任选一种提交投标保证金。 11、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招标人异议受理渠道: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人事监察科;电话:0769-22411528;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西平宏伟路九天大厦九楼。 2、招标代理机构异议受理渠道: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769-22652033;地址:东莞市东城莞龙路下桥银门街建筑之家七楼。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人事监察科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系统辅助资格审查项如下:
1、注册建造师是否有在建项目被锁定。
2、企业建档信息是否“正常登记”状态。
3、企业营业执照是否过期。
4、企业资质是否满足招标项目要求。
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项目总监是否签到。
6、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项目总监资格证书是否满足项目要求。
7、投标单位是否缴纳足额保证金(含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委托交易中心收退保证金或保函时启用此项)。
(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由招标单位在开标现场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