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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岭南大道三乐路以北路段提升改造工程

2020-08-05 02:21:24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佛山 招标业主/代理:  应当/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08.04 截止时间:  7.1.1

摘要:本公告受应当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8-05,截止日期:7.1.1,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岭南大道三乐路以北路段提升改造工程,所属区域:广东-佛山,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应当,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岭南大道三乐路以北路段提升改造工程已由乐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乐府办决定[2020]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岭南大道三乐路以北路段提升改造工程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岭南大道(富华路至三乐路),全长度约2km,其整治主要内容为装饰、园林绿化、园林景观、电气安装四部分。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招标主要内容为:

装饰部分:单独装饰面积约903.58㎡,外墙清洗干净后喷涂多彩液体花岗岩,拆除部分钢架雨棚、部分钢架广告牌和广告纸,重新安装可伸缩的铝合金骨架外罩聚丙烯晴纶布雨棚;人工清洗门窗,对金属门、防盗网及其他金属结构重新喷涂酚醛漆等。

园林绿化部分:本工程的绿化面积约3624㎡,主要内容为栽植围挡节点位置的立体绿化、对沿线道路外侧绿地进行栽植乔木、灌木、地被等。

园林景观部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安装方钢管造型围挡格栅、不锈钢字体造型、造型装饰钢构架、花浆钢板造型、B型景观围挡造型。修复地面位置采用面铺沥青混凝土路面及高压混凝土砖,面积约1055㎡;安装道牙石,长度约292m,安装石凳、艺术坐凳和特色坐凳等。

电气部分:按图安装不锈钢配电箱、泛光灯、射灯、灯带等,敷设附近路灯或公用电源至配电箱及配电箱至绿化带处增设照明灯具的电缆、电缆保护管;砌制配电基础、泛光灯基础及电缆拉线井等。

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6,976,547.1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投标人持有的营业执照须包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为准;如该执照的经营范围无法体现园林绿化类的,则按照该执照提供的经营范围查询方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园林绿化企业”类别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  级(或以上级)职称。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02 月至20207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0 8  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招标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环节向投标人收取。招标文件费用一经提交,不予退回。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3.9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须采用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 8  26  9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0 8  26  9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具体会议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公告栏显示为准)。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告栏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德华路41号

邮    编:528315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757-28331985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03室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何小姐

电    话:0757-83284195

传    真:0757-83120345

电子邮件:gdhlzbfs@163.com

 

                                              2020 8  4 

关键字:工程,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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