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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贵州省剑河至黎平高速公路PPP项目施工监理一标段(JLJL-1)
所属区域: | 贵州-黔东南-剑河县 | 招标业主/代理: | 贵州剑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20.07.28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贵州剑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7-28,公告主要内容为:黔东南贵州省剑河至黎平高速公路PPP项目施工监理一标段(JLJL-1),所属区域:贵州-黔东南-剑河县,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贵州剑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售价: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
/批准,贵州省剑河至黎平高速公路PPP项目施工监理一标段(JLJL-1) 已具备招标条件。将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贵州省剑河至黎平高速公路PPP项目施工监理
(二)项目地点:贵州省黔东南地区
(三)项目类别及结构类型:公路交通工程
(四)资金来源及项目投资估算额:企业自筹加银行贷款;54400000.00元
(五)计划工期:监理服务期:61个月;含施工期(含准备期):37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二、招标范围
(一)该项目招标范围:
剑河至黎平高速公路PPP项目工程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本项目设置二级监理机构,划分为3个标段。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处于合法有效的经营状态,具备承担本项目标段施工监理、资质
资质要求:(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最新信用评价等级被交通运输部或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评为B级及以上的JLJL-1、JLJL-2及JLJL-3投标企业最新信用等级。
投标人最新信用评价等级 AA A B
投标人可提出投标申请数量 2 1 1
投标人可中标标段数量 1 1 1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参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交建设〔2018〕48 号)文件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 号)及《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 号)(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查询)中有关规定执行。如投标人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或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无信用评价等级,则引用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如无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则引用投标人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的信用评价等级) ;
若无上述 3 种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
——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 A 级对待;
——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 B 级对待;
——仅有 1 次达到直接定为 D 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 2 次达到直接定为 C 级不良记录的,按 C 级对待;
——发生直接定为 D 级不良记录超过 1 次的,或直接定为 C 级不良记录超过 2 次的,或直接定为 D、C 级不良记录合计 2 次的,按 D 级对待。
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认定,按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交质监发〔2012〕774 号)规定执行。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中标人不得与其所监理施工标段的监理对象为同一单位,或与该监理对象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同时不得与其监理范围内的中心试验室为同一单位,或与该中心试验室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驻地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
(三)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个标。
(四)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其他:1、 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站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入场登记和 CA 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
2、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补遗书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诉举报的处理
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 10 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 10 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2 日前提出,否则厅不予受理。
招标人受理异议的电话:0851-88234992,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建设管理处,电话:0851-85992250;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招标文件可于
2020-07-28 至
2020-08-02
,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guizhou.gov.cn)购买下载。
(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图纸及其他资料每套售价
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0-08-19 11:00:00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遵义路65号)。
(二)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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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贵州剑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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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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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剑河县革东镇校场一路仰阿莎广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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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贵阳市花果园国际3号B座36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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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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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联系人:罗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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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851-88234992、15086001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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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联系电话: 18198530049 |
八、备注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2020年07月28日
文件预览:
贵州省剑河至黎平高速公路ppp项目驻地监理招标文件(发售版).pdf
重要提示:
1、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的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相关事宜均采用线上方式进行,潜在投标人凭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该系统参与招投标活动。办理数字证书请查看“首页”-“服务指南”中的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2、报名前请先找到首页右侧的快速导航栏,进入快速导航栏中“下载专区”下载所办理证书对应的证书驱动程序及签章程序。
3、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从公告处预览的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仅供浏览,若要投标,请用CA证书登录交易系统购买下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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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监理,贵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