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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石河子市城市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7-21,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石河子[兵团八师] 石河子垦区垃圾中转站建设及垃圾收运系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所属区域:新疆-石河子,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石河子市城市管理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石河子垦区垃圾中转站建设及垃圾收运系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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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垦区垃圾中转站建设及垃圾收运系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河子垦区垃圾中转站建设及垃圾收运系统建设项目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市发改发(2020)666号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第八师石河子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师市预算内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第八师石河子市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石河子垦区垃圾中转站建设及垃圾收运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石河子垦区个团场(分布在各团场) 建设规模:各团场建设日处理40吨转运站,建设内容包括垃圾压缩间、转运车冲洗房、综合办公及休息室、门卫室、地磅间。室外配套工程包括场地硬化、绿化、消防水池、砖砌围墙及室外管网系统等。2、各转运站设备设施购置,包括箱式压缩机、垃圾转运车、自动洗车台、高压冲洗设备、监控系统及称重系统。3、垃圾收运系统,包括铁质垃圾桶、船式垃圾箱、分类果皮箱、吊桶式垃圾压缩收集车。 招标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2投标人须具备原环保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4信誉要求:投标人自 2017 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质量、环境、安全问题等情况。在“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在信用平台提交的相关信息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在信用平台记分周期内的失分行为。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20日17时00分至2020年7月27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招标文件领取方式: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石河子大学国家科技园果蔬大厦B座603室。(由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将于2020年7月15日起进行系统迁移工作,期间将暂停一切平台操作流程,兵团公共资源交易进场项目采用线下方式进行,不再进行线上业务操作)。 注:在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石河子大学国家科技园果蔬大厦B座603领取采购文件时请携带:1、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资质证书,类似业绩(附近三年内类似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不少于2项),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2、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八分中心开标 一 厅(石河子北三路41#小区120栋三楼交易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石河子市城市管理局 单位地址:石河子市 联系人:任玉坤 联系电话:15299935553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石河子开发区北三东路19号(石河子大学国家科技园果蔬大厦六楼) 联系人:王婧 联系电话:18199886567 15909932531 2020年7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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